假如被打的人是你;你會不會「鼓吹」以牙還牙的暴力行為?假如簡嘉宏不去看「心理醫生」,他的後續情緒管理是不是要由教練負責?假如簡嘉宏能夠做「社會服務」抵消罪孽,閻教練是不是該做免費籃球育樂營30天,以洗滌所造「口業」?裁判又憑什麼硬起來?
『教育觀點看打人』
從教育觀點看球場的打人事件:假如不能制止,假如都如一些暴力傾向的球評、觀眾等鼓譟;那,我們的社會豈不是都不需要「警察」了?尤其是,假如那些被打的人,就是那些鼓譟者的家屬的話;那,鼓勵以牙還牙、擁有暴力傾向的球評、球迷們,你們做何感覺?
『歇斯底里要不要心理輔導?』
看簡嘉宏近乎歇斯底里的揮拳,他是不是應該去看「心理醫生、社區服務」?甚至包括姚俊傑、范耿祥、張志峰等人,都需要進一步做心理治療?若否,從運動教練學討論,雙方教練是否需要擔負起心理治療的重責大任?那,怎麼樣做心理治療?尤其是許晉哲教練,還有些「始作俑者」的牽引涉嫌;因為,教練角色還肩負教師重任。
『那是教育場所嗎?』
籃球場既然是公共場所,籃球教練與選手當然也是「公眾人物」;那,在簡嘉宏的社會服務這項懲治裡頭,是不是該對台啤總教練在比賽過程、結束瞬間的「髒話」予以懲處?因為,籃球場應該是教育場所才是;因為,他做了極大錯誤的示範。罰他辦理30天次的免費籃球育樂營,這是不是很好的懲戒?
『裁判也是人?』
國內裁判之所以「硬」不起來,側面得知:他們也是人,都有人情世故的考量。所以,他的正業假如多數只是個「教師」的話,我(裁判)為什麼要去得罪人?甚至還有許多裁判「自嘲」說:賺沒幾兩錢,為此去得罪人,何苦來哉?那,SBL既然「已經」標榜近似職業化,聘請專業裁判可不可以解決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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