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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園地

鬱悶!談冠軍賽塞爾蒂克戰湖人

    鬱悶是,全世界200多個國家,中華台北的足球竟然排名世界第「167」;而且,多數人是「不以為侮」!嗯,還是談籃球技戰術吧!

 

休息音樂

    第二節還剩下654秒,塞爾蒂克隊申請暫停;結果,從原音看轉播裡聽到湖人的球場,播放的音樂竟然是Eagles的經典歌「Hotel Califomia」。喔,這是「什麼」時候?難以想像的播這首歌,這讓人相當「鬱悶」!受不了;於是,從電腦裡叫出這首歌:重覆的聽。

 

技戰術比較

    有好幾個時段,我把雙方的進攻「傳球次數」做個比較;結果,出現幾個奇異現象。

一、傳球次數:扣除雙方設定的孤立單打(isolation)之外,傳球次數比較多的是湖人隊;湖人隊多數都在傳導球「6次以上」,塞隊則多數在「3~4」之間。

二、球進前場:湖人隊的傳球習慣多數是,在後場就先把球傳導給任一位雙箭頭(lopper);塞隊則除了快攻會把球先傳導給箭頭之外,多數都是由控球者,或者「攻勢發起者」把球帶進前場,再進行傳導球。

三、攻擊發起:湖人隊把球傳導給前場的雙箭頭之後,多數都將球回傳由拖車「策應換邊攻擊(ball reversal)」的傳導球;所以,單就這裡,就有2-3次的傳導球。反觀塞隊80%以上,由控球或攻勢發起者帶進前場後,都是進行「一槍斃命」的傳導球就攻擊;假如不能成功,塞隊再由控球進行對持()球掩護(on ball screen)主打掩護變化(screen away),或者由Paul Pierce在球場單邊單打而結束。

    以前提過,換邊攻擊(ball reversal)主要目的是在,尋求迷惑防守方、誘騙防守方做好隨球移動(move as the ball);並且經過「那麼幾次」傳導球後,防守方會「不自覺的鬆懈」下來。最後,就會出現防守方沒有移位到「適當位置(position)」,接()球者獲得有利的攻擊籃框機會;顯而可見的是,湖人隊的進攻,不單獨是球員移動而已,牠還包括球的傳導移動,這是標準的「擋切戰術(motion offense)」,湖人隊牠不同於爵士隊或者塞爾蒂克隊的擋切戰術,他倆隊是紮紮實實的空手掩護(off ball screen),然後,做一槍斃命的接球攻擊。

四、攻擊者是誰:球迷可以發現二隊第四個差異之處是,昨天電視轉播的「收集教練講話」裡,湖人隊的教練Phil Jackson就說了:「分享籃球(share the ball)」這句話;因此,球迷可發現,湖人隊的攻擊並不是「固定的系統(set play)」,牠們經常會讓球經過「3~4個人的傳導」後,再如前述,尋求防守者的「不適當位置」,然後予取予求攻擊。二隊此處差異例如是,像塞隊的深切(deep cut)結合捲曲切(curl cut);可想而知的就是有某「二個人」可能獲得空檔、接獲傳導球的攻擊,這是湖人和塞隊截然不同的地方。

    這裡的差異還衍生出現三種特殊結果,()是,假如湖人隊的當家Kobe Bryant想玩、整證明某些事;然後,就出現球傳導到他手上後,其他球員就只有「站著看」的份。()是,湖人隊假如既定戰術,多傳導球、也既定政策的分享籃球;結果,就變成:人人是主角、誰有空檔對手「都不知道」。()是,把塞隊的進攻戰術搞清楚,並且專注、肯幫忙防守;結果,就剩下塞隊Rajon Rondo對持()球掩護(on ball screen)主打掩護變化(screen away)而已。

五、掩護的確認性:湖人隊的掩護、擋人(screen),和火箭隊如似,那是「虛晃一招」的掩護,那多數都只是類似跑動掩護(running screen),二位球員交叉跑動而已;塞爾蒂克的掩護、擋人就不一樣了,塞隊和爵士隊幾乎雷同,那是擋人擋的確實,並且,掩護後的切走(roll)或切出(split),並沒有一定的脈絡可尋。

六、掩護變化(screen away)結束:二隊相同的是,很多時候戰術假如難以如願執行,都會採取對持()球掩護(on ball screen)主打掩護跑位(pick and roll)或者,掩護切出(pick and split)等做為24秒進攻權限的終結,這其實在目前的NBA各個球隊都相同;但是,比例上,塞隊較湖人多出許多。

 

強邊防守

    第二節還剩下217秒的「雙方爭球」,其實是湖人隊的Derek Fisher抄截與協防的積極心態使然,這也是強邊(strong)防守的技術動作之一。該play是,塞隊Kevin Garnett在球場右側低位準備單打Pau GasolFisher讀取Garnett的「運球節奏」之後,迅雷不及掩耳的身體前傾、伸手干擾球,進而促成該球體偏移,雙方搶成一團;緊接著,裁判鳴笛:爭球。

    基本上,低位(low post)單打,記即造成所謂強邊(strong side)防守情況,合理的那是,有球邊(ball side)高位(high post)的防守者,像昨天彼時的Fisher,甚至禁區中央的防守者等,都應該隨球移動,其他防守者應該迅速移位到「球和防守對象之間」;然後,防守者應該做出:準備移位去抄截、準備移位去包夾等「威脅動作」。緊接著,這個空手的防守球員,做好判斷之後,假如要抄截,就要像Fisher這個play抓住節奏;假如要包夾,也要和隊友確認「包夾角度」。

 

跳球站位

    昨天第二節還剩下132秒,塞隊Rajon Rondo和湖人Lamar Odom跳球時候,湖人隊的Derek Fisher4Luke Walton並排而站,把塞隊Paul Pierce擠到跳球圈的左側;裁判見狀,趕緊趨前將Luke Walton勸導到跳球圈左側,讓Pierce處於WaltonFisher之間。

這個舉止其實在「籃球規則」裡就已經詳述;要跳球的時候,雙方球員要「交叉站位」,不能併排。像昨天這一幕,湖人隊的Derek FisherLuke Walton並排處於跳球圈、比較靠近後場,這是預防快攻之舉;但是,規則居於「公平」思考,在跳球時就不能這樣站位了。

    當然,目前業餘籃球規則已經修改,除了「開始比賽」的跳球之外,其他所有的爭球,都交由「球權輪替」決定;所謂球權輪替指的是說,假如開始比賽的跳球,先由甲隊獲得,那麼,下一次的爭球、比賽開始等,就輪流由乙隊獲得。所以,假如第一節比賽是由甲隊獲得,在第一節比賽過程,假如出現爭球,那麼,該次「控球權」就交由乙隊。緊接著,第二節的比賽開始,就輪流的交由甲隊執行;第三節比賽開始,想當然就是繼續由乙隊獲得,依此類推。

 

有沒有犯規與安全?

    第三節還剩下120秒,塞隊的Rajon Rondo拋投沒進球後,身體繼續在空中前進後,去被湖人Ron Artest高舉雙手原地不動的「手肘k到下巴」;然後,痛苦不堪的跌倒在地。看慢動作重播可知,Rondo跳起要出手後是「往前跳」;所以,才出現Rondo他繼續飛行的去被Artest手肘k到下巴。就因為Artest是原地不動,並且雙手垂直高舉,加上Rondo也可以安全落地;所以,裁判認為:雙方身體「合法接觸」,不響哨、繼續比賽。

    從這個play可以明確告訴球迷三個問題,一是,所有投籃動作最好是「垂直往上跳」,千萬不能「往前跳」;尤其,跳投假如是往前跳,那是相當危險的會去踩到防守方的腳,進而發生腳踝扭傷。二是,Artest這個動作其實就是前幾天我們說的:來不及幫忙(help)防守的技術動作;也就是,假如你想要幫忙隊友,卻出現來不及的時候,就只要「佔據路徑」,製造障礙,並且雙手高舉製造壓力即可。

    第三個啟示是,你進攻者要「估算」所有的「後續動作」,直到安全落地為止;包括,起步時會不會被「拉扯下來」,包括防守對象是不是「很兇殘」,甚至,跳起後的「落地點安全與否」,更甚是「有沒有落地點」等等,你進攻方都要估算進去。你打球不能一箱情願的認為:我只要注意「球進不進」就好;假如如此,喔,請你多燒點香,有空多去拜拜,期盼老天「保佑你」!

Published 2010年6月17日 下午 02:15 by a徐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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