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台灣最炙手可熱的人物,除了吳淑珍肯定名列前茅之外,台啤的管理林玠禾也應該可以列名在前一百大裡頭。

由於他在日前台啤對台灣大的SBL小亂鬥中,被中華籃協紀律委員會認定,犯下了一些不當行為,因此他被判定除了被罰款十萬之外,也必須接下來在整季的球季中禁賽。

毫無疑問,這當然是一件關於SBL的瞎事。

因為明眼人都知道,真正核心的問題到底出在哪?但是,造成問題的核心不僅沒有解決,還義正嚴詞的對外表示:「當時的這個判決沒有問題」(起碼我在電視新聞中聽到訪談的聲音是如此)。

所謂的自圓其說,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了吧。說真的,作裁判做到只剩下「自我肯定自我」的程度,那還真需要相當程度的智慧與毅力。

當然,正如同上個球季幾乎是同一群主角所犯下的無影腳事件一樣,不管什麼理由,揮拳出腳就是不對!

長期下來,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對於今年球季屋漏偏逢連夜雨的台啤,甚至是往後的相關人等會有任何好處。

尤其對於現在正等待絕處逢生機會的SBL,若未來大動作抗議「不信真理喚不回」的方式,大家依舊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那麼接下來SBL首要面對的,便會是形象持續下滑,造成票房持續的長黑。

這無疑是最壞的情況。

然而,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也實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每次遇到同樣的誤判,這夥人又總是能快速躲到一旁鄉愿什麼都看不到,遇到這樣進退維谷的情況,又該怎麼辦呢?

在我看來,要對付某些非常地位的非常人士,在此非常時期,我想只有非常手段來對付他們方能奏效。

好比說,在SBL委員會裡成立一個賽事監督小組。

這個想法,則來自於我們偉大的國父孫中山先生,他老人家所創立的五權分立的構想。

對照目前SBL的情況,「行政」、「立法」、「司法」,這三權現在在SBL委員會、籃協、以及紀律委員會的組織下,勉強算是各就各位。

而在另一方面,儘管「考試」招聘屬於聯盟自己的工作人員的部分,我看短期內是沒啥指望,但由SBL委員會自己從SBL若干人等中,找些專業等級的相關人員,成立一個「監督負責監督SBL」的組織,我認為困難度應該相對簡單多了才是。

要罰款,大家都可以來罰;要專款帳戶,那更是一件簡單的事。

反正只要有錯,大家就互相制衡,也不用比誰大誰小,互相指責。

我想這年頭在台灣除了政治,一般情況暫時還無法就事論事之外,很多時候大家認定事情的對錯,即便沒有媒體的報載,都還是有著基本智商可以做出基本認知的。

正如同過去許多人一直在呼籲的,球員球技好壞不是自己說了就算,你得到國外比賽拿出好成績,在國內打出一定的身手,國人、喜歡SBL的球迷才會肯定你,進場為你加油一樣。

裁判執法的權威,也不是相關單位「自我肯定」就好了,要有人點出問題,才會發現錯誤,要有刺激,自我承認錯誤的勇氣,才會有絕對的成長。

從另外一個角度想,就算不要找到什麼職業生涯的顛峰,退一萬步來看:當有一天你退休了,要回顧起你的職業生涯,結果發現光榮的成績沒留下多少,惹人咒罵的紀錄卻是不落人後的時候,難道不會覺得很難過嗎?

只要是人,每分每秒總還有改變的機會。

說實在話,監督什麼鬼東西的委員會其實都是假的,要改,稍微提醒就行了,甚至不用講也會自我警惕的。

回過頭來,最怕的,還是自我蒙蔽的鬼遮眼。

而現在的情況,不正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