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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反挖角挑戰的NBA

還記得,第一次知道歐洲也有職籃的時候,NBA球員去歐洲打球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在NBA打不上球的,一種是老到退休的。但時代不同了,現在,NBA大力引進外籍球員之後,就在今年,許多一線的球員反過來可能要從NBA投入到歐洲的球隊。而理由,竟然就是因為薪水。

 

這很諷刺。

 

NBA之所以能如此強勢,他們目前的球員平均薪資仍是世界各大職業運動聯盟之冠。因此他們可以吸引第一流的運動人才投入籃球,然後去打NBA。這個聯盟的素質也一直很高,儘管是近年來以NBA為主的美國男籃隊在最近兩次世錦賽跟一次奧運會挫敗,也沒有動搖了NBA的地位。

 

但是今年呢?

 

Josh Childress32000萬美元,這是扣完稅後的淨收入,而NBA沒有球隊願意開這樣的價錢給他。Childress不是老到要退休的,也不是打不上球的,而是一支打進季後賽球隊的半主力球員。他還年輕,如果到適合的球隊去打還可以先發,但他現在選擇去了歐洲。

 

還有更多的球員,像是Carlos Denfino,選擇回到歐洲;Jostjan Nachbar,回到歐洲;Jorge Garbajosa,回到歐洲;他們這幾個還是歐洲過來淘金的,而且在NBA裡其實還可以有一席之地,現在反過來回歐洲去淘了。如果上述這兩人你覺得還不夠說服力,那麼像很可能會去歐洲的Carl LandryJason WilliamsDolente West,甚至是Ben Gordon如何?而你知道,在今年美國高中的第一號控球Brandon Jennings也將去歐洲打個一年,再回來投入NBA選秀。看起來,NBA是將面臨嚴重的挖角挑戰。而像Dan Dickau這類在NBA的邊緣球員,今年也將去「try一下」了,甚至有可能就此留在那,因為提供的薪水實在比他們在NBA的待遇還好。很多人會擔心,這會不會變成骨牌效應,起了一個頭就無法遏止。

 

NBA需要緊張嗎?他們該正視這個問題,還是抱著歡迎的態度?

 

我想,這你就不必替NBA擔心了。為什麼?我的理由如下:

 

1、不要低估NBA球員的選手面:

你認為NBA的球員盡是全世界籃球水準最高的籃球員?可能是的,但並不是絕對。應該這麼說:除了一些少數的超級明星,其他人並非不能被取代,後面還有一堆球員在排隊等著打NBA,而他們有很多人,是遺珠的好手。

 

我只能說,目前可以在NBA打球的球員,是「適合」於NBA打球的球員,中堅以上的球員可能是最強的,但還有一半卻不一定是最強的。還有很多不錯的球員被埋沒著,他們正等待機會可以一展身手。一個球員要打出來,除了有實力之外,也要有那個機緣,如果NBA有一些中堅球員會跑去歐洲打球,那麼也意味著還有一批人可能會有機會出頭。這些人有的是在隊裡面被壓著,有的是根本還沒有機會上到NBA。我可以預期一種狀況:黑馬球員會越來越多。他們會有更多的機會。Josh Childress去了歐洲,難道老鷹隊就找不到人補?

 

而許多球隊原本認為,很多經紀人會拿歐洲球隊開的報價來嗆聲,只不過虛張聲勢為了要拉抬價格罷了。像湖人隊當初很顯然不想用31500萬的價碼跟Sasha Vujacic續約,但是面臨歐洲球隊強力的競爭下被迫拉到了這個價碼。但因為那是「湖人」,離總冠軍只有一步之遙,不希望做過多的變動所以甘願高價留人,你也可以說Vujacic的經紀人很精明,看準了這一點。但如果今天換做是灰熊隊,根本就不會跟這個價碼。所以並非每個隊都吃經紀人這一套,他們並非找不到替代的球員。

 

2、歐洲球隊目前還動不了NBA的千萬球星:

將來可能有,但不是現在。特別是目前與NBA球員簽約的歐洲球隊,大多不超過三年合約。對於差不多是中生代的頂級球星,這個價值還不如留在NBA簽長約拿銀子比較實惠。而有廣告合約的球星,更是離不開美國,因為即便在歐洲能拿不少薪資,也不代表他其他方面的收入可以增加。如果說歐洲能簽大牌球星,多半是只要拿短約的球員。

 

3、歐洲球隊到底能簽動幾個人?

許多歐洲的職業聯盟,有外援人數上的限制(但也有的沒有),但真正能用高薪簽動NBA球員來歐洲的,其實為數不多。一隊了不起塞個一兩個就很多了,而一個國家裡,頂多也就是兩到三個俱樂部有這樣的財力。

 

4、這有可能是種一窩蜂的「比拼現象」:

NBA資歷的球員到歐洲去真的比較吃得開嗎?我覺得未必。想想看,當年NBA選秀狀元Michael Olowokandi在封館時期還到歐洲去打球,比他在NBA的第一季還爛多了(對不起,我實在很想拿他出來損一下)。除了他自己還不夠成熟外,水土不服也是很大的原因。一旦許多歐洲球隊發現,還是便宜的本土球員(其實本土球員也未必便宜)好用點,NBA球員來到這裡,不過是菜餚裡一道比較貴的菜而已,它不代表全部。

 

現在一些大球隊拼面子拼場子,不弄幾把洋槍來打打好像不太夠看,他今天用2000萬歐元砸了一個,你不搞兩個NBA現役球員過來好像也不對。等到用過之後,部份球隊還是會發現,本土的球員還可能比較好用,或者是那些比較便宜、打不上NBA的那些球員比較好用。跟NBA一樣,在歐洲打球,只有「合不合適」的問題,不是實力問題。像俄羅斯國家隊歸化的那個黑人後衛J.R. Holden,他在NBA根本不太可能有打球的機會,但是人家就是適合俄羅斯。這是實力問題嗎?顯然不是。

 

因此,我認為NBA不但不需要採取任何對策反制,反而應該歡迎歐洲球隊來競爭,球員的選擇變多,才能促使資方是否考慮要把薪資上限提高,以因應競爭。許多人也會觀望,這可能是種暫時性的現象,而非持久的趨勢。美國球員還是會外流到歐洲,歐洲球隊還是可能會挖到幾個在NBA裡不錯的球員,但粥少僧多,沒有那麼離譜會造成一種出走潮。

 

我反倒替像Childress這類球員擔心:萬一他在歐洲適應不良,反而把自己的身價打跌了,再回美國就很難看了。如果他有本事一直在歐洲打球,也不表示人家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用這樣的薪水請他,這些都是需要三思的。反倒是像Dickau這種NBA邊緣人,去撈錢是對的,搞不好他們的球在歐洲比較打得開,而且在NBA他要拿到這麼好的薪水太難了。

Published 28-07-2008 02:44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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