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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連話都說不清楚?

林志傑到底可不可以打SBL?這已經是這兩天台灣籃壇最大的事件了。已經結束CBA浙江廣廈隊的比賽而回台的林志傑,在籃協祭出新聞稿後,也確定不能參加SBL剩餘的比賽。但他到底能不能打?還是可以打,只是用個規章不讓他打?能不能考慮到票房或收視的問題來放寬?

 

我已經有段時間不太想管SBL的各個問題。台灣那麼小,國內的籃球環境也不好,然後大家還勇於內鬥,出了國門就潰不成軍,要我說台灣籃壇最可悲也最可恥的,莫過於此。從國泰事件到林志傑的紛爭,實在讓我不想再提台灣籃球的種種,看了就噁心。所以我連「SBL週記」都停寫了,看不下去,懶都懶得理。

 

籃協其實很早就表明,本季去CBA打球的五位球員回來不能打SBL。儘管籃協抬出了FIBA的規章,但是有太多的案例還是讓人覺得籃協根本站不住腳。CBA有很多的外援,這裡打打、那裡換換,一下子從波多黎各到中國,又從中國到歐洲,什麼時候看過FIBA出來說話?還不是給了離隊證明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知道他們打的可是真正的「職籃」,還不是像SBL這種不倫不類、不知道稱不稱得上職籃的「半職業聯盟」。WNBA多的是球員打完之後又到歐洲去打職籃,那有什麼能打不能打的問題?

 

既然如此,籃協抬出所謂的FIBA規章,說白了,就是不想給那些去CBA的球員還回來打球,找一個法源根據。他媽的,什麼時候籃協這麼守法過?所以說林志傑打了CBA就不能回來打SBL的論證,根本就說不通。為什麼王信凱可以、顏行書可以,楊玉明可以,那時籃協怎麼就不拿FIBA的規章出來壓人?這說得過去嗎?請注意喔,籃協的新聞稿所提之理由,是用去年1223SBL第七季競賽章程與領隊會議決議,但會做成這個決議,始作俑者不就是籃協提了那個FIBA的規定出來嗎?

 

SBL的各隊領隊會議也很天才,球季中的時候也不吵這件事,現在林志傑要回來了,才又舊事重提。既然想到可能會有這一天,就應該早點提出,現在火燒屁股了,想提也來不及了。我倒想問問,SBL委員會的各位,你們在季中有開過一次會嗎?如果連SBL的一些問題,各位都不在季中邊打邊討論的話,那麼發生問題的時候,請問依誰的章程解決?我就很奇怪了,閻哥為什麼在SBL的球季中都沒跟其他各隊領隊提過這件事?為什麼其他球隊都對此保持沉默?是SBL都不會有爭議了,還是大家開打後就各玩各的,有事再對媒體叫叫就好?說難聽點,之前不爭,現在想爭,憑什麼?我甚至覺得閻哥早就知道林志傑不能打,丟這個議題出來,考考籃協的反應,為的是什麼?大家心知肚明。

 

現在籃協拿出1223的決議出來了,就算當初很不爽、很不滿,籃協拒絕你去打CBA的球員回來再打SBL,那就是白紙黑字,再吵再喊根本沒有意義。現在說可以讓林志傑上場,依據在那裡?那其他人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那當初開領隊會議,是開假的嗎?而籃協當初這個舉動對不對,我們另外討論,而這個時候若是籃協軟腿,就是真的是沒LP了。

 

但是我還是要譴責籃協的是,不讓去CBA打球的球員回來台灣打SBL,是「知其可為而不為之」。其他國家的籃協都在為了聯賽的票房而努力,只有台灣籃協,巴不得SBL跟一灘死水一樣他們最高興。去打CBA的球員不能再打SBL是什麼道理?拿著FIBA的雞毛當令箭,擠著SBL各球隊覺得登錄在CBA打球的球員是沒用的,然後現在再來說當初的領隊會議已決議,這不是玩弄SBL各球隊嗎?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看了半天,也沒有看到有人說出一個清楚的所以然來。其實最關鍵的問題在於「會籍」。林志傑等去打CBA的球員,在轉換會籍之後,在CBA球賽期間,他們是屬於CBA的,所以SBL這邊不能重複登錄;而在CBA球隊給他們開了離隊證明後,只需要中國籃協那邊把會籍轉換回來,就可以在SBL再次打球。籃協之前說FIBA提出的問題,也就是對王信凱、顏行書等前例提出糾正。比方說像CBA找外援,如果說找個騎士隊刷掉的球員,他們先要經過騎士隊的確認這球員已經跟他們沒有合約關係了,再經過NBA,如此需要七到十個工作天,說本週就讓林志傑上場,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說法。

 

但這個問題原本很好解決,只要在領隊會議上,大家有默契允許他們回來打,保留他們的報名空額就可以。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當初在領隊會議上這麼做了,林冠綸在季中就被山西隊解約,就可以打SBL;許皓程跟陳信安的球隊沒進季後賽,也可以打SBL。林志傑只要拿到廣廈的離隊證明與中國籃協轉換會籍,說要打季後賽,也沒什麼不可以。但問題是,台啤隊在領隊會議上沒有表示意見,也沒有在球員名單上登錄,更沒有在事後搞清楚狀況後再召開SBL委員會,那麼請問你,讓林志傑回來打根據的是什麼?籃協依照領隊會議的決議,當然沒有錯。

 

但是在領隊會議的時候,籃協說清楚了嗎?籃協如果能說得清楚,那也不叫籃協了。他們一直以來就不斷的自打嘴巴,即使有理在先也是如此。而籃協如果真的想要那些打CBA的球員回來,事實上就應該指出一條這樣的路,清楚的告訴他們。籃協可以這麼做,而他們並沒有這麼做,理由只有兩個:一是根本不想要去打CBA的球員回來再打SBL,所以設了一個套讓其他也搞不清楚狀況的各隊去跳這個坑;二是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當初王啟先都可以在陳世念的報名問題上犯糊塗了,還有什麼事是幹不出來的?為這件事,我還親自打電話去問中國籃協的CBA聯賽辦公室主任張雄,他說如果要轉換會籍,「必須要由中華台北籃協向中國籃協提出申請,一般就是一週的工作天可以完成,而我們沒有收到任何中華台北籃協提出的申請」。

 

請問籃協,你們提出了沒有?這不是「明知可為而不為之」是什麼?籃協原本可以讓林志傑回來打,但是話說不清楚,聽的人也聽不明白,打迷糊仗,又不開會補救,請問要怪誰?林志傑等其他去打CBA的球員現在不能打SBL,籃協有責任,SBL其他各隊何嘗沒有責任?

Published 13-04-2010 06:22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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