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啼笑皆非

籃協把林志傑能不能打季後賽的問題,終於丟回給SBL能打進季後賽的四個球隊。只要SBL能晉級季後賽的四隊同意,他們會讓林志傑打SBL季後賽。

 

看到這個新聞聲明,我苦笑,我無語了,這果然是籃協會幹出來的事。啼笑皆非,是我的唯一反應。

 

也好,至少球迷未必會是輸家,因為能看到林志傑在場上,不管是那一隊的球迷,大概都希望「野獸歸來」。可能因為籃協理事長要選舉了,這件事的整個處理過程,也就變得沒有那麼單純。原來籃協不是沒LP,而是陽痿,有跟沒有一樣。請注意,不要以為籃協轉性了,以前他們總把球迷的願望當放屁,現在也不會把球迷的心聲聽進去。以後怎麼樣,我不知道,最起碼,我不相信現在這個籃協。

 

這也印證了我上一篇所說的,對於林志傑等去打CBA的球員能否回來打SBL的問題,籃協是「知其可為而不為」。我才不相信他們不能從FIBA的規則中找到辦法,讓去打CBA的人能回來打球,而是知道辦法、但不說。

 

不過,看到高遠普秘書長「隨口說說」的話後,我突然覺得,要老人家一下子要顧到面面俱到,什麼都幫你想好辦法,每個細節都跟你講得清楚明白,是很奢侈的事。

 

閻哥也很好玩,我不知道他問的是誰,拿到離隊證明就可以回來打比賽,他問高遠普,卻自己不再求證清楚,這是他自己的失誤,怨不得人。現在籃協用這種補救方式,雖然很低級,但也是一種補救。只是,下不為例。

 

這說明什麼?到現在為止,台灣籃壇最缺的就是一種「守法」的意識,出了狀況就是大家搓圓仔湯解決,到現在為止「人治」仍高於「法治」,這是一種不進步、反智的作風,而籃協依然沒有改變,整個台灣籃壇依然沒有改變。所以爭端得不到解決,制度得不到進步。

 

籃協這次的低級補救方法,是為自己當初沒講清楚而負責,但,當初為什麼不講清楚?是故意不講清楚?還是自己老了,所以講不清楚?

 

說不過去吧。

 

我說過這整件事的關鍵,是在於「會籍」。籃協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馬上去函給中國籃協,把林志傑等人的會籍轉回台灣,這樣才趕得上SBL季後賽。如果這件事可以學到什麼教訓的話,一是籃協的人講的話,不要傻呼呼的全信,一定要求證問清楚,免得又被忽悠一次;二是包括我們所有球隊的領隊或管理人員,你們也不一定對許多規章全部了解,用自己的理解去跟人吵架,基本上就是會出問題的,而且,你還沒得翻案。再說了,SBL委員會,我看可以廢了,既然你們都不開會,那還留著幹嘛?

 

晉級季後賽的四隊,誰會反對林志傑打?達欣是不會反對的,正好藉此擺脫瓜田李下之嫌;金酒也不會反對,如果他們能進的話;反而是裕隆跟璞園,他們可能反對。嘴巴說歡迎,實際上心裡卻幹得很,如果這兩隊有誰反對,我也很能理解,憑什麼你籃協擺烏龍,要別人來做壞人?

 

我也希望所有人在看這件事的時候,包括球迷跟媒體,能從制度面、規則面去看,而不是一廂情願。因為往後還可能有類似的爭議跟狀況,並不是民意最大,你說怎樣就怎樣。

 

在制度上、規則上都可以找到辦法的情況下,籃協有義務去滿足球迷,營造更好更精彩的球賽與環境,而不是冬哄混日子。如果籃協想逼球員選邊站,那我告訴你,今天你可以得逞,以後,新的球員都不會跟國內球隊簽約,直接跳到海外去,到時誰很難看,大家走著瞧。

Published 15-04-2010 12:45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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