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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豪為什麼不能入選全明星賽?

NBA的全明星賽投票,已經啟動一段時間了,而最近一些美國媒體對於林書豪可能因為目前的投票機制而進入全明星賽而提出不少的疑問。他們直言林書豪的票主要會來自于華人地區,甚至超越Chris Paul成為全明星賽先發。其言下之意就是:林書豪如果不是靠廣大的華人票,其表現根本就不可能進入全明星賽。

 

乍聽之下好像很有道理,但就我看,這根本就是另一種的「種族歧視」。

 

主張這些說法的美國媒體,大概忘了幾件事:「Linsanity」是誰炒出來的?不是他們所謂的華人地區,恰恰就是美國媒體自己在那幾天裡,鋪天蓋地炒出來的。誰請林書豪上SI封面?誰讓林書豪上了Time」雜誌的封面?林書豪在兩岸三地的火熱程度,可能還不及美國高,那麼所說他靠廣大的華人選票,是指他會像姚明一樣嗎?而目前的事實證明,林書豪的影響力在臺灣是超越姚明,但在中國大陸還遠不及姚明。況且第一階段票數都還沒公佈,就先放出這樣的說法,令人感到非常可笑。

 

而一些美國媒體記者還是這麼說了,那麼意欲為何?可能性有兩種:一是先打預防針,告訴美國球迷,林書豪有很多華人票,所以你們把票投給其他的球員吧。換言之,是從另外一種角度去寫一種現象,然後有意導向讀者而做出另一種他們所希望的選擇。但這就是裝糊塗的做法,明知林書豪在美國的受歡迎程度本就是超越族裔的,卻還要這麼做,說白了就是一種不認同。一個華人中鋒也就罷了,因為姚明本身有其特殊性;但林書豪本身就算是經歷也非絕無僅有,但若在後衛位置上也被華人佔據一席,對於美國人來說面上就不太好看,他們也無法認同。但這還算好的,只能說是一種酸葡萄心理,明知他們改不了(也不會改)NBA的全明星賽投票規則,放放話也就是了。

 

二是有人在後面讓他們去寫這些話,林書豪離開紐約,Carmelo Anthony等球星的經紀公司CAA,難道他們就沒有在後面作梗?如果林書豪再把CAA旗下的Chris Paul擠掉,這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忍受的事。於是不讓林書豪在西部後衛的投票數領先(西區另一名明星後衛必是Kobe),讓親善他們的媒體在媒體放炮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美國媒體對NBA現行投票機制不滿,為何不直接找NBA理論去?論其實力,林書豪目前是沒有資格進入全明星賽,但是全明星賽投票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讓球員選擇喜歡的球員進入這個舞臺不是嗎?如果全明星賽的選擇標準就是實力,那麼乾脆讓美國媒體自己來選就好了,幹嘛要搞投票?既然都已經讓他進入票選了,然後又在媒體上放話影響球迷投票,NBA過去有針對那一個美國球員這麼做?這不是種族歧視是什麼?要這樣的話,NBA搞什麼全球化?自己關起門來玩算了,限制華人不能打NBA,豈不更好?Grant Hill當年在魔術隊都已經半殘了,明星賽的票還是很高,怎麼沒人說話?Kareem Abdul-Jabbar到了41歲還當選全明星先發,平均得分連15分都不到了,西區比他有資格的也有,為什麼選他?因為球迷愛他們。沒有因為為什麼,全明星賽是屬於球迷的,不是媒體的。

 

若不想讓林書豪當選,NBA自己就可以操作。一是不讓林書豪加入全明星賽投票的名單中,這樣球迷只能填寫姓名投票,必會大大減少華人票數。一是知道得票數後再背後操作,讓林書豪選不上。但這樣有意思嗎?David Stern如果有腦子,他才不會這麼做。

 

我還是要強調,林書豪的人氣不是僅在華人地區,而是在美國的效應更大,他的故事會更符合美國人的價值觀,所以才會得到這樣的待遇與認同度,而全明星賽本身就是讓球迷喜歡的球員去參加的籃球嘉年華會。而我深深的懷疑,這是後面有人借媒體口徑來操作。只可惜,連我們自己的球迷都還有人認為他們說的是對的,認為林書豪沒資格進入全明星賽。如果票不及西區後衛前兩位,選不上不怪別人;但如果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就不要怪別人歧視你。

 

 

Published 28-11-2012 02:20 by 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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