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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啊,大人!

璞園桑德斯被禁賽一場罰一萬的冤曲終獲平反,璞園肯定中華籃協知錯能改,中華籃協自我感覺良好,這就好像遲來的正義一般,令人動容。

 

這次判例當然沒有上一篇專欄所例舉的例判那麼美麗、有趣,但判的粗糙、決策粗糙、內容粗糙、判例修正與形成都更是粗糙,影響其實很深遠。

 

從這個判例我們可以發現,球隊爭的可能不是什麼正義與公平,而是被吹的超不爽,利益受損,拚命爭口氣。籃協主導的稱不上專業、深度、質感,而是息事寧人的因勢利導。

 

那次衝突,受害者真的只有桑德斯,被判太重的也只有桑德斯嗎?

 

桑德斯來台三年,他練就一身不俗的場上武藝和演技,利用本身的體型優勢經常左揮右打的打法,同時轉身順勢而為的出小拐,已經不是什麼秘密,這是小技巧,也是聰明的自我保護。

 

金酒黃巨導在球場上是個老實人,在籃球密集的肢體對抗裡,他算是笨的,而且拚過頭,很容易衝動。那次衝突真的起因來自桑德斯在肢體對抗中的連環揮與轉身時連環架,在混亂中大家看到的是被桑德斯黑肘架開胸膛的黃巨導憤怒的用雙手摔開對手,伺圖反擊,而不是桑德斯在被犯規的混亂中,左拱右拐的連環動作。

 

桑德斯因為這樣被驅逐、禁賽、罰款,成為受害者,真的很冤,但黃巨導也為此被逐、禁賽、罰款,卻被視為理所當然,他是肇事者,不是受害者,我認為更冤。

 

這是外行人的看法與判法,內容與抗爭的訴求非常粗糙,也是典型的「不吵的沒糖吃」,誰叫自認理虧或者被認為是賺到便宜的金酒,默不吭聲。

 

黃巨導揮的空肘,他只是順勢摔開對手,也可以視為自我保護,並沒有嚴重到要判出場的情況,如果這個判例形成,那麼以後這種反擊式揮空肘的情況是不是都要判出場加禁賽、罰款。這個判例我暫且稱之為「黃巨導條款」,未來打算給黃巨導一些平反的空間。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認為如果桑德斯是受害者,那麼黃巨導也應該是受害者之一,否則這兩人都該取消罰款,甚至取消禁賽(儘管沒有實質意義),但如果中華籃協真的如此從善如流、如此專業、尊重體制,那麼如同中華籃協官員所講的,「取消罰款的情況,雙法並存的盲點未來可以修正」,那就該一併取消禁賽,或許更符合公平、公正的規則精神。

 

雖然我也認為當下判的太重、也判的不恰當,但如果當場執法裁判認為,「雙方都有揮肘動作並且引發衝突,揮空肘情況,基於控制比賽,並且制止雙方場上愈來愈多不必要肢體衝突,我決定雙雙判他們出場」,雖然判太重了,但有赫阻性和制止作用,是不是也可以說得過去。

 

判的不好,審判粗糙,決策太過表相,看起來好像平反桑德斯的冤曲,認錯順民意,有為有守,實際上樹立的是另一種更不恰當的判例與尺度。未來,我們要緊釘「黃巨導條款」,看看像黃巨導這種揮空、甩人的動作,是不是一律要被趕出場加罰款、禁賽。

 

上周還有一個「美麗判例」是達欣艾倫在最後一擊,連續兩次揮肘攻擊,兩次都命中佛伊爾臉部,打得台灣大佛伊爾流鼻血,最後球進算、達欣逆轉、哨音沒響的案例,艾倫的「超級螳螂拳」打法,游走暴力侵人尺度邊緣,下回分曉。

 

 

 

 

Published 10-03-2010 11:52 by 李亦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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