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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ou戰國誌

  • NBA邏輯誌 – 「咱們中國人的邏輯真的是…」的雜感

    「子非Iverson,焉知Iverson之心態?」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Iverson之心態?」

    「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Iverson,子不知Iverson之心態,全矣。」

     

    請接下一句。(我的答案在文章最後面,請不要偷看。)

     

    Iverson對於整個華文籃球界的影響。

     

    Iverson的事件再次證明了華文世界看球的「等級」永遠高出別人一籌。怎麼說?連莊惠都搬出來了。

     

    討論「有沒有資格」、「有沒有證據」去批評Iverson。我想並沒有意義。

     

    試問除了真正和這些球員交好的老前輩,或者是在NBA打滾了幾十年的媒體記者外,誰敢說自己手上拿的是絕對真實的第一手內幕?如果真的有,除非對方真的想你說出去,你敢殺雞取卵式地爆他一個內幕?別忘了,羊毛可以剃很多次,但是羊皮只能剝一次。得罪了哪個明星球員,從此還想進他的休息室?門都沒有。

     

    從這個邏輯上來看,華文的籃球文章就少了這個負擔;少了真實,卻多了些距離的美感 反正大家都是霧裡看花,誰可以說你不對?天花亂墜地鬼扯(或情義相挺)一番,大家都是肥了荷包多了人氣有了罵戰添了熱鬧。

     

    只是把整個邏輯無限上綱之後,就會變成像莊惠二人的辯論一樣。

     

    把整個故事拉回到整個事情的起點,其實也不過就是莊子說了一句「魚在水中好快樂」而已。

     

    問題在哪裡?問題在莊子說的那句話說的太肯定了,肯定到整句話變成了一句陳述事實的肯定句,於是反骨的惠子(99.99%的網路罵戰開始於此)就忍不住挑他的語病,而不是去討論他的根據論點。如果莊子可以在句子當中加上「我覺得我認為我想我猜」之類的語句。整句話就變成了「個人意見」了。最屌的地方在哪裡?個人意見本身就是一種偏見

     

    「我發表我個人偏見,最多只能說明我的個人偏見沒有價值,但是不能夠說明我本人沒有價值去發表我的偏見!!」

     

    如果這個時候還有惠子很白目地來問你「你怎麼可以有個人偏見」的時候,身為莊子的各位,你就可以大聲地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恁老師卡好(廣東話可以翻譯成你識條毛啊),這對我是Common Sense,對你就是Rocket Science!

  • NBA戰國誌 – 「請直接跳過第一段」的雜感

     

     

    太陽明天清早依舊爬上來

     

    我不認為我是一個理性的太陽支持者,更加不是一個非理性的太陽迷,也不是一個「一路走來始終相信太陽」的朝聖者。

     

    也因為這樣,才有了再次的驚喜。

     

    讓我驚喜的不是「始終很厲害」的Nash,不是「就是很厲害」的J-Rich,不是「還是很厲害」的Grant Hill,更加不是「應該很厲害」的Stoudemire

     

    「沒想到這麼厲害」的Channing Frye

     

    看到FryeNash的配合,最初讓我想到的是Tim Thomas。還記得當初太陽最讓人頭痛的固然是小球快攻,但更讓人防不勝防的,是擔任拖車的Tim Thomas不往內線衝搶籃板,卻停在三分線外等待Nash回傳,讓對方長人衝回籃下也不是,停在三分線也不行。

     

    Frye令人激賞的不僅於此,他讓NashDirk在小牛玩了多年的Pick and pop重出江湖。你或許會覺得拿FryeDirk相提並論過於誇張,但如果只論Pick and pop的戰術流暢性,Frye絕對不輸給Dirk。更何況,不管Nash傳的球在怎麼得心應手,生涯從來就不是三分射手的Frye射得如此無怨無悔 單算目前開季的12場比賽,Frye的三分球出手數以及命中數都分別超過了他過去四季的總合。

     

    所以事實的真相是,Frye的角色一早就已經決定,如果你仔細去研究他開季前的練習菜單,你會發現,Frye的定位根本就是高射砲台,目的是在於引出對方一個長人,好讓Stoudemire可以在禁區單打肆虐。而這種比三分線當成罰球線的進攻方法,正是太陽季初獲得的極大主因。

     

    或許很快的,對手球隊會發現Frye幾乎不會往內線線進攻的毛病而作出改變。但是在那之前,Frye已經會是年度最佳進步獎的熱門人選。或許有人會提Trevor ArizaAaron Brooks,但是比起兩人山中無老虎式的合理成績漲幅,我個人寧願感情上支持不合理成長的Frye

     

    學習「學習事情的方法」

     

    我沒在台灣上過大學,也沒有機會享受在課堂啃雞腿的滋味,更沒幸親耳聽到「有沒有應到的未到」這個萬年冷笑話,這點,我一直引以為憾。

     

    所以,我並沒有告訴台灣學子們,「為什麼要上大學」這個問題的答案的資格。

     

    但是我卻知道,大學之於NBA的重要性。

     

    曾經有一段時間,NBA陷入高中棄學生的熱潮。在當時,只有在高中就鋒芒畢露的球員才有資格冠上「天才」之名。真正乖乖讀完大學四年的球員,管你是球星還是飯桶,你注定會被冠上「沒被NBA球探看上的那個傢伙」的名號。

     

    但是這麼多年過去,是的,我們都知道Kevin GarnetTracy McgradyLeBorn JamesKobe BryantDwight Howard這些天才高中生,但是我們也知道一件事情,現今整個NBA的基本架構仍舊是由大學生球員所組成。

     

    接下來問題來了,有沒有想過這些大學球員為何會入選?

     

    如果真的高中生的體能這麼令人垂涎,如果真的永遠有這麼多的弱隊願意給球員時間和空間,如果真的有這麼多的如果,那麼幹麻不直接組一直NBA新血隊,然後和球迷宣告「我們的目標是2020NBA總冠軍!」。但事實是,就算在不討論薪資合約問題的情況下,仍然不可能有任何一個球隊會去考慮這種狂想。

     

    如同科南的經典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經過大學籃球洗禮的球員,似乎比只有高中籃球經歷的球員,更容易學習到「學習事情的方法」這件事情。更加具體地說明,儘管每個人的學習意願與能力有所不同,但受過「較多」正規籃球訓練的大學球員,通常也習慣更多、更加艱澀的籃球訓練、對於籃球戰術的理解與吸收也相對快速。

     

    於是你就以為,大學的作用在於幫助NBA教育球員?錯了錯了。大學籃球不會教你24秒進攻時間,不會教你八秒過半場,更加不會教你怎樣防守Kobe Bryant,或者在最後三秒找到最正確的出手人選。但是大學籃球會幫助你適應NBA這個節奏快速許多、競爭激烈許多、條件嚴苛許多、懲罰也現實許多的金錢叢林。因為在你順利通過大學籃球的考驗同時,你最起碼已經學習到「學習籃球的方法」。而在你申請加入NBA的同時,你在大學籃球的學經歷,也將一併傳到對你有興趣的球隊經理手中。當然,你在大學學到的一切戰術,可能對於你在NBA完全沒有用處,但是你對於「學習」本身的認知以及適應能力,卻比許多只會高談闊論「我愛籃球」的高中小夥子更切實際,也更符合所謂「即戰力」的原則。所以Raja Bell雖然不會是看板球星,但是他絕對不用擔心畢業即失業的問題。

     

    不是出身大學名校?確實,現實的世界不會有人告訴你「努力就會成功」的屁話。沒有人可以保證大學校隊可以讓你未來的籃球之路更加順遂。但是最基本的保證是,打過大學籃球之後可以加入NBA的機率,遠比打過高中籃球加入NBA的機率高上太多。如果你曾經疑惑,那麼告訴自己,上大學,不全然是為了學習課堂上的知識,更多的時候,是為了學習如何學習更多知識的方法,以及告訴你未來老闆你確實具備了最基本的學習能力以及意願。看看Trajan Langdon,儘管在NBA的表現並不好,但他在Duke大學的出色表現足以給他背書,也才讓他有在歐陸聯盟證明自己的第二次機會。

     

    共勉之。

     

    PS.如果你認為你的智商媲美LeBorn James的天份,語言能力比Brandon Jennings的球技更具爆發力,血統比Kobe Bryant更加優良,甚至膚色比Kevin Garnet還要健美,你可以把我整篇話當成放屁。不過我一本初衷,世界上的百萬富翁何只百萬,而這些高中棄學的成功案例。萬中無一。

     

    PS.2 如果你看不懂,不要緊,可是千萬別問我我在寫啥米。

  • NBA戰國誌 – 「又錯過選秀了…」的雜感

    我其實很不喜歡在Fantasy前後寫東西,因為那讓我交易提案成功的機率變得和吃美國帶骨牛肉得狂牛症的機會一樣高 - 是高是低請各人自行判斷 

     

    今年打算正吃甘蔗的公牛

     

    眾所皆知,公牛是倒吃甘蔗的球隊。

     

    由於每年馬戲團都會到芝加哥上演鳩佔鵲巢的戲碼,所以公牛不得不踏上一條長達兩個禮拜的客場不歸路今年似乎情況有點不太一樣,不過在說哪裡不一樣之前,時光要先倒流一下,不耐煩的人可以按兩下配雞噹跳過。

     

    去年的季後賽不是公牛第一次演出打死不退的好戲,早在05-06的季後賽,公牛就曾經與熱火血戰六場。熱火後來變成總冠軍我們都知道,而公牛受到當時被熱火肆虐禁區的刺激,球季結束後迅速簽來Ben Wallace,冀望在來年季後賽上可以報仇雪恨。

     

    以結果論來說,公牛的決定是對的,因為隔年公牛就四比○橫掃熱火。不過就實際情況來說,當年公牛真正摧殘的不是熱火,而是被他們簽來的Ben Wallace

     

    Ben Wallace是怎樣的球員我們就不用多討論了,試想看公牛的進攻模式 底線球員利用內線球員的擋位所製造出的空檔移動到另一端的底線或四十五度角跳投 搭配上一個毫無進攻能力的內線球員,你覺得對方的防守會怎樣因應?

     

    防守端就更不用說,Ben Wallace在活塞時期號稱門神,其實和一個有公主病的捲毛101辣妹是沒有分別的 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好的一對一防守者,他更擅長的是當對方球員因為Billups或者Hamilton的貼身防守,不得不改變切入路線而放慢速度時,從陰暗處飛出來煽一個大火鍋 當外線應該有的防守無法提供基本的幫助,Ben Wallace無法發揮他原有的防守功能,反而在進攻端拖累公牛時,那種狀況就像是你想自己幫左手打類固醇,才想起來右手已經被截肢。

     

    聞者傷心,見者流淚啊。

     

    也因為這樣,公牛把無緣的Ben Wallace送走,再從國王那裡弄來了有外線能力的Brad Miller,讓進攻窘境得以舒緩。

     

    不過真正讓我驚艷的,是公牛今晚的防守。

     

    我從來不否認火鍋和抄截是鑑定球員防守的根據之一,但僅僅只是根據,而不是真理;籃球的奧妙之處就在於,你可以有一個生涯單場助攻平均不到六的真控衛,也可以有一個平均助攻接近八的大獨王。所以真相是,公牛的堅定防守來自於球員放棄追求抄截以及火鍋等帳面數據的心態,五個人專心守好一顆球。只有當外圍防守確實給持球員施加壓力而不是賭博式抄球,內線球員才有時間移動腳步給予協防;也只有當內線球員不會亂撲亂撞讓自己陷入犯規麻煩而無法上場,外線球員才不會因為門戶大開而顧此失彼。

     

    好球隊和爛球隊的差別在於,好球隊不可能一直濫下去,濫球隊也不可能一直好下去。一場對上強隊的勝利對於公牛來說不值得高興,但如果可以藉此找到勝利方程式,減低陰溝裡翻船的機率,那才真的普天同慶。

     

    是金塊,不是雞塊

     

    我了解,Greg Oden最後的兩個罰球會讓你懷疑他是不是也有打假球,不過不要模糊焦點,受害人有統一獅就夠不幸了,所以讓我們暫且專注在金塊的勝利上。

     

    金塊本季兩場的比賽打得非常流暢 這或許和JR Smith被禁賽有關係。但我私心地認為,Carmelo Anthony今年絕對有問鼎年度MVP的本錢。這無關Carmelo得分,抄截,籃板,更無關他今年有到過台灣或者大陸。單純是因為Carmelo打球的態度有著非常顯著的改變。從鏡頭上來看,他變得非常沉著,穩定,甚至是有一點殺。進球時沒有大肆叫囂(這是我對於金塊很難有好感的主因),被Roy吃之後反而更專注於防守 當然,數據上看不出來。

     

    如果到球季結束前,Carmelo可以維持每場十次以上的罰球次數,我大膽預測,他會是今年年度MVP – 我連「候選人」三個字都不用了,賭很大喔。

     

    P.S 對不起,我高估了我自己,原來一下配雞噹就可以直接跳到文章最末端,你其實是不需要按兩下的。

  • NBA戰國誌 – 「Google翻譯是神物」的雜感

     

     

    其實這篇早就該在湖人1:0的時候出來,不過算了。

     

    搶分、搶勝、搶籃板

     

    翻開中國歷史,我一直認為,亂世出人頭地的方法,不是努力讀書,而是努力當土匪流寇。

     

    怎麼說?想想看,雖然小家子氣的土匪大部分是被剿平的結局,但大格局的,尤其是當上面沒魄力,下面沒能力的時候,這些土匪往往就會被招安,當官兵。這樣的例子,從周倉,梁山泊一百零八條粉腸,乃至於投名狀那是族繁不及備載。

     

    所以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是給那些沒有運動能力的人自我安慰的。至於有運動能力的,尤其是NBA級的,那就非趙二虎的名言莫屬。

     

    當匪,我們要當最大的。

     

    平心而論,回想X年前小牛慘遭勇士羞辱時,我也曾認為勇士是流氓球隊,卻一直沒想到金塊其實也是同樣類型:球員打球激烈,球風隨性,自我意識非常良好的球隊,但卻缺乏一個帶著他們興風作浪的流氓頭 那當然,Iverson十年之後已經成神了,不當流氓了 可是為何,Billups加入之後,金塊可以一口氣衝到西區決賽,打出金塊多年不曾有過的局面,連WWE都扶首稱臣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Billups像龐青雲一樣,把他們通通招安了。

     

    當然啦,龐青雲沒有Billups那麼黑,趙二虎也沒Anthony那麼高,姜午陽更加沒JR Smith那麼醜。

     

    金塊以往最令人詬病的地方莫過於,他們很容易被情緒牽著鼻子走,往往已經設定好的作戰計畫,卻會因為裁判幾次吹哨,或者一次兩次進攻不順自動放棄;金塊一直都是內線強過外線的球隊,但是許多時候,金塊都喜歡用外線和人「輸贏」 我知道NeneMartin都長期為傷病所苦,但只要有一個趙二虎,你金塊的內線就永遠不輸人。卡爾教練的胡蘿蔔哲學 自由進攻來自於積極防守 碰到這群只肯打順風球的小流氓,一點輒也沒有。

     

    所以Billups貢獻的並不是他的罰球,也不是他的三分能力,而是他場內外的執行能力。這批原本毫無士氣可言,只會打順風球,看到情況不對往往就棄甲投降的流寇型球隊,在被Billups「招安」後,整個球隊開始有了紀律,球員開始變得沉穩,不會因為一兩次進攻不順就自怨自艾,Billups的經驗以及權威,成了整個金塊投注他們全副忠誠的對象,大哥還沒放棄,誰敢提早放棄的,其他兄弟也不會放過他。更何況,二虎還有過往最愛惹麻煩的午陽現在都是最力挺他的人。只要有一個這樣的官兵首領,球員就會對你上下一心,別說要去搶禁區,搶籃板,你就連伸腳絆人也可以用「兵不厭詐,這是戰爭」坦蕩蕩地說出來。現在的金塊已經不單是流寇,而是一群有土莽豪氣的官兵,碰到湖人這群「天子腳下,莫非王土」,充滿驕兵習氣的朝廷兵,雖然說不是勝負立見,但是金塊敢拼敢殺的打球風格已經虜獲許多球迷的注意力。

     

    金塊的成功,總歸一句話:大哥是對的。

     

    第二專長

     

    Hedo Turkoglu是個很特殊的故事。

     

    許多人都記得板凳暴徒的Turkoglu,許多人也都知道Turkoglu拿過最佳進步獎,但最多人記得的,是Turkoglu不肯乖乖投球,總是喜歡拖著慢慢的身體去作怪怪的急停跳投,導致最後國王選擇Peja Stojakovic而把Turkoglu交易出去。

     

    還記得那個時候,許多人(包括我)都拿Turkoglu作反面教材,說第一專長沒有學好之前,不要好高騖遠想太多,不然就會變成不像射手,不像後衛,不像前鋒,不像中鋒的四不像。

     

    只是沒有想到,五年不見,Turkoglu還是沒有第一專長,但不是因為他還是未成氣候,而是因為他的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專長,已經發展的和第一專長一樣好。

     

    現在的Turkoglu的不是陣中攻擊的首選,因為他的任務往往比攻擊更加重要 傳球。

     

    不管是邊線發球,後場發球,前場發球,○○○發球,XXX發球,通通都是以Turkoglu為出發點,最重要的原因是,Turkoglu如今已經是擁有優秀戰術執行能力。君不見金塊兩次將勝利拱手讓人,都是因為發球員視線被眼前的球員擋住,才讓Ariza有了可趁之機。也正因為這樣,有可能是全聯盟最高控球者的Turkoglu,才可以無視防守球員干擾,一次次傳給正確的攻擊點。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第一,NBA正在改變,以往的單一專長球員已經不再吃香,第二,千萬不要拖搞。

  • NBA戰國誌 – 「鳥很大!」的雜感

     

    我是一隻大大大大鳥….想要婊啊婊,但再也婊不了

     

    首先強調一下,小牛該輸,輸的不冤枉;金塊該贏,贏的也不僥倖。

     

    好了,場面話說完了,現在開始說真格兒的。

     

    刻意犯規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刻意犯對方罰球不準的球員,藉此搶得球權,最知名的便是駭客戰術。

    2.        對方需要三分球才有機會追平的情況下犯規(己方團隊犯規已經超過四次),讓對手只有機會罰兩球而錯失追平機會,但此舉有風險,很容易玩火燒身。

    3.        當對手有最後一擊機會(追平或超前)時,讓對手發球進場佈局後犯規(幾方團隊犯規未超過四次),藉此迫使對手重新邊線發球,在時間更少而壓力更大的情況下出手。

     

    於是你可以了解,馬刺紳士芬利會一邊大聲說「我要犯規」一邊進行犯規,有許多種意義:他希望可以越早凍結時間越好(NBA規定,每節最後X分鐘不可以刻意對非持球球員犯規,否則罰球後球權不會轉移,仍屬於進攻方。)在這種「犯意明顯」的邏輯下,芬利當然是希望提早凍結時間,玩越多次越好。再者,芬利除了是和裁判打招呼外,也是向被犯規的球員打招呼,以免等下摸很大,導致對方反感。

     

    至於第二種第三種情況打招呼 = 洩‧漏‧軍‧情

     

    第二種情況,自然是越早犯越好,千萬別給對手有任何出手跡象的機會;成功的話,對手就算罰進兩球,你仍舊領先一分加上球權在手;如果對手看穿你的意圖,一拿到球馬上就出手,那麼千萬別傻傻地去犯規,因為那樣等於白白送給對手三次罰球機會。

     

    至於第三種情況就更加複雜,和第二種不同,你相反地是希望越晚犯越好,因為你越晚犯,對方剩下的進攻時間就越少,唯一要注意的是,同樣要確定不要在對方已經有出手跡象時犯規,因為那樣結果比第二種情況更慘(對方會有機會追平甚至逆轉)

     

    很好,如果讀到這裡,各位仍舊沒有按下「上一頁」或者去討論區大罵「這個鳥作者是誰找來」的話。我們可以開始討論Wright的情況了。

     

    最後N秒鐘,團隊犯規未滿四次,教練團自然屬意時間搓掉越多越好,所以Wright只是伺機跟在Melo身邊準備犯規,等到Melo低頭運球準備帶前一步時,Wright硬頂Melo一下,認定那個就足夠達成犯規條件。Melo接著起身跳投,Wright自然是趕快把手拿開,以免給裁判有「有出手跡象時犯規」的意象。

     

    或者你會問,為何Wright不更大動作的犯規?這個Wright本人沒好氣的回答已經足以說明一切,整場足足六十一次吹哨,動輒草木皆兵的情況下,他認定那已經是很足夠的犯規意向,其次,如果打招呼是必須的話,那麼整個教練團在旁邊尖叫似乎更加明顯。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大而無當的動作只會給對手更充沛的出手時間,小而挺的犯規動作才是札實有效的。

     

    實際上,整件情況只能用Cuban的一句話來總括,不過不是艾迪老大引用的那句,而是NBA官網引用的經過美化的修飾句。

     

    大便也會發生

     

    Don’t Eat the Head When You Can’t Find It.

     

    不知道亞洲地區有沒有這個廣告播放:在某個美國手機公司的廣告當中,巴克利和Wade去姚明的餐廳吃活跳蝦。想當然爾兩人看著一碗活跳蝦腦袋發麻,只聽到姚明在手機另端說「Eat the Head, it’s the best part!

     

    如果沒看過這個廣告的朋友,去www.你兔.com網站搜尋 Eat the head即可。

     

    回到正題,木桶伯已遠,麥迪「出賽是不可能」,就連姚明也不克征戰的同時,火箭真可說是腦袋被吃掉。真的,全世界的人大概都認為這個系列只是手到擒來了。只是湖人還是輸了,為什麼?因為孫悅。孫悅沒有善用自己中國人的文化背景,用中國人的大智慧告訴隊友:「百足之蟲,死而不僵。」

     

    於是乎,這次輪到湖人的腦袋被吃掉了。.

     

    問題就在於,火箭沒有Head啊?阿泰整場持球的次數兩隻手數得過來,所以湖人只能傻傻地一次次去包夾每個持球的球員,結局就是湖人自己替火箭設計好空檔,讓對手一次次地空檔空心入網。重壞的方面看,是的,火箭已經沒有一個可以自己創造得分機會的球員,但是往好的方面想,現在每個球員只要是空檔就會出手 因為他們沒有必須要傳球給誰的壓力。於是乎,每當湖人的防守位置輪替出現空檔時,火箭的球員就像是壓力找到宣洩出口,一次次不厭其煩的傳給空檔最大的球員,也一次次射破湖人的籃網。如果湖人肯認真的一對一防守,不要搞那麼多包夾,也給予你的對手應有的尊重的話,湖人是不應該輸的。

     

    坦白說,整場比賽就像是一個驕傲的拳王,以為對方小拳手已經毫無戰意,只需要揮揮拳頭就可以讓對手棄甲投降,卻沒想到小拳手以哀兵姿態出擊,一下就撂倒拳王。只怕此刻拳王還不能接受自己已經輸掉的事實。

     

     

     

     

     

     

     

     

     

     P.S1 我現在知道當政治名嘴的好處了,就是想放炮的時候,你永遠找的到管道。

     

     

    P.S2 好了,寫完。大家好。我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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