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什麼比兩季1億3300萬權利金收入,更重要的事!
當我聽到東森巨蛋公司決定用兩季1億3300萬權利金,標下SBL超籃未來兩季經營行銷權時,我的直覺是:我會馬上答應,但要立下合約內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持SBL行銷與經營的未來性和品牌價值。
我會答應的主因是,東森巨蛋公司有小巨蛋可以使用,而且第一季給每隊900萬,第二季給各隊1000萬,符合目前市場效益,投資非常划算。
我不知道SBL七支球團代表看到了什麼未來,還是只看到迷人的數字。
但,授權SBL未來兩季的經營行銷權,絕不是只看1億3300萬這筆數字,更重要的是:東森巨蛋公司的經營行銷能力,能為SBL帶來什麼品牌形象、效益和未來商機。
東森巨蛋公司願意投資,為SBL架構一座SBL專屬網站嗎?東森巨蛋能替SBL組成一個放眼未來的營運架構嗎?這一次結合,SBL委員會是不是有計畫,替兩年約滿後的「職業籃球」上路布局?東森巨蛋能為SBL創造一個服務球迷與媒體的「文宣刊物」嗎?
更重要的是,東森巨蛋公司能為SBL這個品牌形象與推廣,創造多大的商機、效益、形象。而不是只有1億3300萬這個簡單數字而已。
SBL超籃開打三季,炒熱了市場,拉攏了球迷,鼓動了媒體,刺激了廠商,但尚未建立「SBL」的品牌價值與印象,這需要行銷單位的努力和創意,以及相關文宣、通路、服務的結合。更重要的是結合球星與球隊的形象,營造出一個完善的「運動品牌」形象。
這需要的是一整套完善的行銷概念與架構建立,以及針對市場性、籃球優勢和國內球迷、媒體文化,所制訂出來的一個長遠計畫與策略。
除了小巨蛋,SBL需不需要有一個更適合的中型球館?甚至是自己蓋一個簡易的5000人球館。
除了任務型的行銷配套措施,SBL需要的文宣、網站、品牌價值的建立和球迷服務、媒體公關,誰來幫SBL打地基、建基礎。
針對未來職業籃球的推動和上路,未來兩季SBL需要建立自己的行銷、經營團隊與人才,如何跟著這次合作,著手同步打造自己的經營團隊。
這些都是除了標價之外,對SBL更具實質性的考量重點。
不用害怕CBA中華職籃的經營失敗,也不必顧慮國營事業體的僵硬體制,只要體制健全,配套得宜,行銷有序,放遠未來,SBL未來幾年的榮景,是可以很樂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