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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鼎這一罰,名流千古

 

2012亞洲杯中日之戰,終場前一分多鐘,中華隊落後12分,曾文鼎罰進第一球,第二球故意罰丟,曾文鼎想再拚一次進攻籃板,他正常投籃出手,但彈道很平,球很急,球砸在籃框上緣,彈往籃板後再反彈,此刻裁判哨音響起。

 

裁判認為曾文鼎違例,球權歸日本隊,曾文鼎不解,中華隊教練許晉哲不解,所有看球的人也都不明白這個判例和吹判的基準在那裡,曾文鼎這次罰球為什麼違例?執法裁判當然也沒有交代。

 

從比賽慢動作看來,我很確定曾文鼎並沒有衝進罰球線搶進攻籃板,如果罰球者曾文鼎沒有進場過早違例,那何來違例之有?

 

中華隊沒打好輸球,這個球也不是勝負關鍵,很可能大家都自然忽略,輕鬆忘了。

 

我特別去問了幾個裁判老師、前輩、朋友,得到最接近的解答是,「罰球員沒有投籃意圖」。

 

曾文鼎那個罰球,又急又平又強,我很確定攻防兩端的球員,都來不及反應衝進去搶籃板球,但曾文鼎也沒有衝進場內搶進攻籃板,他也是用投籃姿勢出手,只是球平了點,也急了點,我不認為這構成什麼「違反運動道德」,或者是「沒有投籃意圖」這種要件。

 

曾文鼎並不是像一般刻意罰球不進者,單手把球砸向籃板,然後同時衝進場內搶進攻籃板,他還是用標準動作出手投籃,只是球很平、球速很急,他擺明了不要罰進,但很有技巧性。

 

開個玩笑,這個故意罰球不進的投籃,曾文鼎真的可以拿100分,他策略性罰不進,球反彈又急又意外,讓攻防雙方都很難掌握,的確可以增加中華隊抓下進攻籃板的機率。

 

除非真的有什麼違例狀況我們沒有發現,否則,我會認為這是一記很爛的判決,也是裁判自由心證過頭,解讀過度的烏龍判例。

 

這次判決也跟許多「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的判例一樣,被執法裁判解讀過度,籃球比賽如果被裁判過度解讀和執法,那就失去籃球原本的味道和精神,更失去裁判要協助比賽順利進行、公平競爭的初衷。

 

2012亞洲杯中日之戰,中華隊以7890輸球,上半時落後日本19分,第三節一度落後26分,但中華隊在第三、四節曾打出不錯的反撲和高強度防守,可惜最終還是「輸的很慘」。

 

儘管終場比分不是很難看,下半時中華隊打得真不錯。

 

我不認為中華隊輸在日本203公分歸化洋將JR櫻木(19分、10籃板)手裡,我也不認為中華隊實力在日本之下,中華隊輸在防守不力,太晚進入比賽狀況(上半時失血太多),而且上半時防守打得太過鬆懈斯文。

 

日本外線投籃比中華隊更好,團隊防守和半場攻守也比中華隊出色,希望中華隊要儘快從輸日本的比賽中醒來,用「最強悍、最玩命的防守」去對付下一場對手印度,一路堅持下去,用強悍的態度和決心,防守到底。

 

最重要的是,靠「強悍的防守」才能贏回中華隊的自信與球迷的心。

 

 

Published 15-09-2012 08:26 by 裘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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