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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球迷的一封信:5600萬的真相

親愛的球迷大家好

 

我是SBL超級籃球委員會主席閻家驊,透過圓球城市「SBL部落格」,我將會不定期發表SBL相關事務與新聞,並且告訴大家我的想法與認知,同時表達委員會和各球團的意見、立場,讓所有關心SBL與喜愛籃球的人,可以有更清析的認識和判讀。

 

我也希望所有球迷對SBL發展、未來、針砭,提出你們的意見和建議,並且寄給我sblblog@gmail.com,我會盡力在部落格中答覆各位,或者以最清楚、理性的新聞稿的方式,在部落格中露出,向關心SBL的球迷做出回應。

 

長久以來,外界對SBL的運作與決策,並不是很清楚,SBL也沒有一個官方的文宣、新聞發布平台,以至很多誤傳、流言導致人們對SBL的誤解,我想藉由SBL部落格的互動方式,更多、更真實、也更快速的表達SBL的決策與方向,同時向球迷傳達我個人的理念,正確而清楚的說明SBL運作和執行策略,同時接受更多球迷的批評。

 

今天我要說明的主題是:5600萬的真相。

 

很多人並不能了解,為什麼SBL委員會要堅持一年5600萬的電視轉播與經營行銷權利金。我們的理由有幾個:

 

1SBL當初與ESPN、緯來共同合作,經營SBL市場的初衷,並不是以收視率、票房為行銷基準,這分合作的信任與默契,不宜在此刻打破。這是委員會希望與合作夥伴繼續合作的立場。委員會當然也不會以未來收視率上升或票房上漲,做為要求提高權利金的籌碼。

 

2SBL會把電視轉播與經營行銷權,統包給執行單位,那是一分信賴與合作的基礎,如果真要回歸市場面,在商言商,那麼合約內容與擬定方式,以及雙方未來的權利、義務對價關係,就不是目前這種合作模式。這也是SBL希望與執行單位繼續合作下去,共同行銷SBL的立場。

 

3、執行單位可以殺價,這是他們的權利,SBL委員會可以堅持,也可以議價,這是委員會的權利,但不管最終雙方談判的結果如何,SBL各球團願意呈現最好的比賽,提供球迷最精采的賽事,為球迷做更多的服務,與媒體充分合作,爭取更大信任的努力,是所有球團秉持的共識。

 

在我個人的立場,我並不排斥談判和協調一個雙方都能滿意的結果,以更好的條件進行合作模式,希望我們可以在最快的時間內,取得一個平衡點,為球迷呈現更好的賽季。

 

我要特別謝謝所有球迷的長期支持,為了迎接SBL新球季開打,展現新的氣勢和賣點,我們將會更加努力,讓SBL第6季更有看頭。

 

 

 

Published 20-10-2008 11:00 by SBL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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