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ay: Kawakami Rinitsu: cowbay: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不好意思 , 請教一下 , 我印象中這一條是針對當年 Arenas 第二輪新人約滿就被挖走 , 讓母隊血本無歸的這個案例 , 才訂下來的 Arenas的案例和Boozer幾乎相同(只是Arenas沒有背信風波),兩者都是促成此條款的原因。 不過Boozer事件實在鬧太大,加上CBA談判緊接在Boozer事件之後,所以一般都稱它為Boozer條款,我是沒見過有人稱它Arenas條款的。
Kawakami Rinitsu: cowbay: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不好意思 , 請教一下 , 我印象中這一條是針對當年 Arenas 第二輪新人約滿就被挖走 , 讓母隊血本無歸的這個案例 , 才訂下來的
cowbay: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不好意思 , 請教一下 , 我印象中這一條是針對當年 Arenas 第二輪新人約滿就被挖走 , 讓母隊血本無歸的這個案例 , 才訂下來的
Arenas的案例和Boozer幾乎相同(只是Arenas沒有背信風波),兩者都是促成此條款的原因。
不過Boozer事件實在鬧太大,加上CBA談判緊接在Boozer事件之後,所以一般都稱它為Boozer條款,我是沒見過有人稱它Arenas條款的。
如果我沒記錯Arenas是促成早鳥條例的規範 而Boozer是更進一步讓其他球隊不能以高於中產的合約來搶!?
在Arenas之前第二輪球員可能只有兩年年資未符合大鳥資格 因此母隊很難給予打出身價的第二輪球員較高合約
因此規範能用中產或上一年合約的175%續簽 但是Boozer事件又更進一步的規範其他球隊不能用高於中產價碼簽!?
S126986145: cowbay: Kawakami Rinitsu: cowbay: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不好意思 , 請教一下 , 我印象中這一條是針對當年 Arenas 第二輪新人約滿就被挖走 , 讓母隊血本無歸的這個案例 , 才訂下來的 Arenas的案例和Boozer幾乎相同(只是Arenas沒有背信風波),兩者都是促成此條款的原因。 不過Boozer事件實在鬧太大,加上CBA談判緊接在Boozer事件之後,所以一般都稱它為Boozer條款,我是沒見過有人稱它Arenas條款的。 如果我沒記錯Arenas是促成早鳥條例的規範 而Boozer是更進一步讓其他球隊不能以高於中產的合約來搶!? 在Arenas之前第二輪球員可能只有兩年年資未符合大鳥資格 因此母隊很難給予打出身價的第二輪球員較高合約 因此規範能用中產或上一年合約的175%續簽 但是Boozer事件又更進一步的規範其他球隊不能用高於中產價碼簽!?
我也記得是Arenas 第二輪狀元 意外的打出好成績
結果勇士沒錢留人 只能開中產 被華盛頓跟洛杉磯開出千萬年薪
血本無歸 而且我只聽過Arenas條款 沒聽過什麼Boozer條款
a124624431: S126986145: cowbay: Kawakami Rinitsu: cowbay: Boozer當時年資只有2年,還不能用大鳥條款。騎士是真的只能出中產給他,除非為了追合約而賣其他球員。 因此2005 CBA才加上一條「Boozer條款」 :挖年資不滿三年的球員,最高只能出到中產。 不好意思 , 請教一下 , 我印象中這一條是針對當年 Arenas 第二輪新人約滿就被挖走 , 讓母隊血本無歸的這個案例 , 才訂下來的 Arenas的案例和Boozer幾乎相同(只是Arenas沒有背信風波),兩者都是促成此條款的原因。 不過Boozer事件實在鬧太大,加上CBA談判緊接在Boozer事件之後,所以一般都稱它為Boozer條款,我是沒見過有人稱它Arenas條款的。 如果我沒記錯Arenas是促成早鳥條例的規範 而Boozer是更進一步讓其他球隊不能以高於中產的合約來搶!? 在Arenas之前第二輪球員可能只有兩年年資未符合大鳥資格 因此母隊很難給予打出身價的第二輪球員較高合約 因此規範能用中產或上一年合約的175%續簽 但是Boozer事件又更進一步的規範其他球隊不能用高於中產價碼簽!? 我也記得是Arenas 第二輪狀元 意外的打出好成績 結果勇士沒錢留人 只能開中產 被華盛頓跟洛杉磯開出千萬年薪 血本無歸 而且我只聽過Arenas條款 沒聽過什麼Boozer條款
http://sports.hinet.net/sbl/columnDetail.do?s=32515Boozer當時的6年7000萬比Arenas的6年6500萬還大所以用他代表稱Boozer條款是合理的
Red Jazz:Boozer合約幕後是:經紀人開價五年8500萬籃網報價五年7500萬,經紀人說回去討論,晚一點再回答爵士認為兩方還有兩三天要喬,之後再考慮要不要跟進(爵士跟籃網GM私下不錯)兩個小時後公牛宣佈5年8000萬簽下Boozer爵士跟籃網GM都覺得那經紀人連個招呼都沒打(給跟注或加碼的機會),太扯了...
Boozer本來就非常有意願加盟公牛
之前就曾向公牛示好過
所以價錢可以接受當然欣然同意囉
如果這樣想 應該可以解釋的通
ntalex: Boozer原来是骑士队的,已经口头承诺续约了,结果反叛去了爵士
Boozer原来是骑士队的,已经口头承诺续约了,结果反叛去了爵士
當年也不能說Boozer錯
畢竟一切向錢看,要是Boozer當年簽下去就虧大了
Boozer前年傷病是多,但是球技確實值那個價
那如果騎士連LBJ都沒挖來怎麼辦= =
開始拼狀元籤等待下一個雷棒戰士??
Shiuan: 那如果騎士連LBJ都沒挖來怎麼辦= = 開始拼狀元籤等待下一個雷棒戰士??
我之前就說過了:Antawn Jamison將會扛下來騎士體值不錯,至少會是季後賽的球隊--甚至能贏過有LBJ的尼克
爵士跟公牛達成S&T
爵士得到1300萬的TE
公牛得到爵士受保護的二輪選秀權和Boozer
我反而覺得這次跟錢無關...Boozer在爵士待的並不快樂,一直被拿來跟Malone比較籃網則是百廢待舉...並不是什麼安穩的上班環境相比之下公牛是戰力齊全,內有諾亞外有羅斯,Boozer只要專心當他的大前鋒就好了
我當初一直在想
究竟是Bosh加入公牛禁區幫助比較大 還是現在的Boozer呢?
有誰可以幫我分析一下嗎?
kb1752000: 我當初一直在想 究竟是Bosh加入公牛禁區幫助比較大 還是現在的Boozer呢? 有誰可以幫我分析一下嗎?
都不是 , 最合公牛的是 Paul Gasol
jinglesunshine: 我觉得没有那么严重吧 Boozer当年可是有口头承诺的,而后头承诺一般认为是有效的 可惜他没有遵守诺言 自然会被认为是背信弃义者,被克利夫兰人唾弃 而LBJ则不然,他是自由球员,又没有任何承诺,就算最后去了别队 又没有背弃什么,又不欠克利夫兰的,怎么会是叛徒呢?
我觉得没有那么严重吧
Boozer当年可是有口头承诺的,而后头承诺一般认为是有效的
可惜他没有遵守诺言
自然会被认为是背信弃义者,被克利夫兰人唾弃
而LBJ则不然,他是自由球员,又没有任何承诺,就算最后去了别队
又没有背弃什么,又不欠克利夫兰的,怎么会是叛徒呢?
結果比你想像中的要嚴重多了
老闆第一時間就在官網發詛咒信
球迷第一時間就在燒球衣洩憤
某種程度上
BOZZER一定很感激LBJ....................
Kawakami Rinitsu: kb1752000: 我當初一直在想 究竟是Bosh加入公牛禁區幫助比較大 還是現在的Boozer呢? 有誰可以幫我分析一下嗎? 都不是 , 最合公牛的是 Paul Gasol
最適合公牛的PF其實是Dirk Nowitzki
chinfang: 最適合公牛的PF其實是Dirk Nowitzki
為什麼?
我一直覺得Dirk很難找人搭配
怎麼看都覺得當年總冠軍賽的小牛跟他最搭(全隊都是單打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