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89321: jjhungcool: 每次當我看到教會人士出來發言說同性戀違反教義的時候
我都希望他們可以順便解釋一下婚前性行為以及離婚這兩件事
好像聖經裡面也不允許這兩件事情的發生?
如果只是選擇性發言的話, 那根本沒有什麼公正性可言
美國是自命為基督教國家, 可是諷刺的是離婚率接近世界最高
婚前性行為更不用說了
如果自己都違反自己相信的東西, 那憑什麼去約束別人?
你這話不對吧?~照你講法....反過來說
如果真的有人可以自己約束自己、從小到大都完全遵守基督教的教義成長至今~
那他就能約束人了??
我不反對同性戀
但我反對他把這種私人事情搬上檯面~
這是很「無聊」的行為
喬丹離婚的時候...有開記者會怨天怨地、請記者採訪他嗎??
如果以公眾人物身分、他贏了
將來有機會還能出書賺錢、上廣告、去代言、同志遊行的時候還要花錢請他去演講
錢賺得比打球更多也說不準
但以"做人"這部分、我覺得他輸得很徹底、而且我也反感這樣的做法
不是看不起同性戀、我只單純看不起這個人.......
當你在批判一個人的時候, 你就已經在用自身的角度與思想去約束他人了
重點只是在於對方有沒有聽你的話而已
但是我這裡指的並不是以個人的角度約束他人, 而是很多人以"社會結構"以及"中心思想"去約束人
這個社會的結構是以異性戀為主流, 所以同性戀自然而然就變成了"不正常"
而大多數人又以聖經為中心思想, 從而去反對或是歧視違反教義的人
我之前所說的就是很多人只是"選擇性思考"
因為離婚或婚前性行為他們可以接受(或是有發生過), 所以不去批判
但是同性戀他們接受不了, 所以就引用一堆大道理去反對
說到底只是接受度的問題而已, 何必自命清高引用"神的話語"去批判他人?
NBA球星公開離婚的時候, 怎麼沒有人用聖經的話去批評他們?
然後球員公開性向就要被看不起?
尊重他人真的沒這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