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日就是O-Rank判定基準日了,請大家記得在10/3日到10/6日間把Keep名單交給我,
超過10/6日24時未繳交者,很抱歉那就由我幫妳提出人選囉~
不方便上圓球留話的GM也請記得拜託別人給我個訊息。
另外關於傷兵補償制度,謝謝隊長提供的意見,讓我有較多的思考方向及空間,
由於本盟稍偏重對於新人戰力養成,因此對於發生像Griffin新人整季報銷的事件都會特別關注,
因此在保護對象上,我還是希望限定在新人,不想擴及其他一般球員;
原先補償制度的想法是希望能夠使遭逢此不幸的GM能夠獲得補償,
不過綜觀有發言大家的意見,我覺得大家比較在意的是下一季是否能夠繼續保有使用該名球員的資格,
獲得幣值的補償或是金額多寡並不是核心的議題,因此我想採用隊長所說的配套1是相當理想的方式,
不領取補償金,在版上申告保留
將該報銷球員(假設是A君) 放在FA一季其他人不准動他(等於是用FA代替傷兵名單),
該球隊從FA先選另一名新秀B君代替(球季進行中可以如一般照常更換成其他新秀C,D,E.....)
但強制無論該球隊季末手上的新秀是誰,來季開季時都得無條件丟掉,以球員A君為二年級生做開季(除非A還是掛掉的= =)
有一種情形是GM已做保留聲告,球季進行中A君卻意外復活出賽了,那該GM必須於A君出賽後的24小時內選擇是否放棄A君的持有權(留言於板上)
如宣告放棄,則A君視同一般新秀FA處理,大家都可以丟撿
若無留言放棄則由聯盟長強制將該GM手頭的新秀丟至FA換成A君
本季新人若再遭遇Griffin事件,以申告制度代替補償制會來的理想些。
另外對於隊長說的配套2,說真的我不想搞的太複雜,主要怕沒時間管理,因此這邊個人傾向一律實施申告制(或直接放棄),
還請大家多海量包含。
新的Waive我想還是採用Faab幣制,該球季使用沒有用完的額度就不在保留到新球季使用。
球季即將開始,希望大家都能有美好的一季,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