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之後拿到護照主要是針對跟該國完全沒有血緣關係或是出生地方的球員, 其他任何跟該國有關係的血統或是出生認證都要經由FIBA總部的秘書長做出最後審核判決.
站在世界籃球發展的角度來看, FIBA當然是希望各國越強越好.
所以通常都會從寬認定這種案件, 除非該國籃協是完全胡扯.
菲律賓和黎巴嫩都是樣弄來一堆美籍的球員, 台灣當然也可以嘗試去做.
無論FIBA批准與否, 至少籃協都盡力了.
英文有種說法叫做Natural Born, 這是天生下來就如何如何的意思.
就像各位的父母親或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因為他們是台灣人中華民國籍所以你們天生下來就是準台灣人和擁有成為中華民國籍的資格.
無論各位是不是在16歲之前拿到台灣護照, 也無法改變你們一生下來就擁有取得台灣身份的資格.
菲律賓長期就是用這招, 所以陳山眉 林書豪 林書緯也未必100%沒機會以本土球員身份為中華隊出賽.
同理亞歷山大是台灣出生, 就看籃協怎麼跟FIBA交涉的問題.
我很早就講過籃協要趕快有所動作, FIBA說請中華籃協送文件來然後他們秘書長會做出決定.
這種東西沒有100%絕對的事, 規則是人定的.
我也感覺FIBA是很善意的, 也看的出來他們對於各國籃協處理籃球事務的態度相當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