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s:
Red Jazz: 我再說一次: 要防就照大會規定穿著...這有很困難嗎?
照規定做,這就是"法",判決是以法來判決,法上站的住腳抗議便站得住腳
"用相容品,賽前檢測也ok",這個叫"理"
"都9-0領先那麼多了才來判","韓國人就是小人,小人防不勝防","體委無能","台灣就是弱小被欺負",這是"情"
討論到現在我只看到情>理>法
這樣大小聲嗆可以,但於事無補,以後還是會發生
能不能以法>理>情的方式來討論?
我是不懂你一直在強調"法"到底是什麼"法"
可不可以請你說明清楚
我可以問你說你知道判一個選手失去比賽資格是多麼嚴重的事情嗎?
就算真的是襪子違規好了
請問有嚴重到要失去比賽資格嗎?
亞運難道只有一跟零的差別嗎??????????????????????
台灣自己不硬起來
這種事情才是會持續發生的
人家擺明就是要黑你
還會跟你講法嗎?
實在搞不懂!!
這我來說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某些程度上我是同意Jazz大~
既然我們都知道他們一定會用黑的, 至少我們要做到在白紙黑字的規則不能被抓到小辮子.
今天他們就是抓準我們穿得與規則不符所以正大光明的用法來黑我們, 就算我們之前
已經撿錄過 賽前裁判也許可又如何呢? 那是裁判跟檢錄人員的疏失, 依照韓國人開的亞跆做法,
頂多一定是說 會另外逞處(禁賽,罰款) 裁判跟檢錄人員的疏失導致比賽錯誤進行, 中華台北選手裝備違規 失格無誤~
兩邊各打五十板. 很好交差~
他們如果這樣做 到時還會有多少搞不清楚狀況的國際媒體站我們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