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90年代NBA的中期流行著一種趨勢,叫做「控球前鋒」,而其中的佼佼者就是Pippen和Grant Hill,另外還有Anthony Mason以及Billy Owens. Owens不適合打強力前鋒,儘管他的身高也有6呎9吋,但在籃下不夠''肌肉''無法廝混,他最適合的位置無疑的是小前鋒,而後來他在這個位置把「控球前鋒」的角色詮釋的還不錯.
我看過早期的一本雜誌,裡面說到Owens的運球像後衛一樣刁鑽,但也提到他沒有長射能力,而後來他轉到國王隊時這項缺點明顯的無法幫助球隊,當時國王隊的前鋒羣都缺乏長射能力,外線火力都靠Abdul-Rauf和Richmond在苦撐,是球隊戰績一直提升不了的主因.
永遠的Jazz傳奇教練「教皇」Jerry S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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