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的是, FIBA的委員會成員包含了哪些國家呢?
NBA做規則修改是為了讓球員發揮技巧增加比賽可看性, 畢竟只靠體能打球的比賽會讓人覺得可看性較低, 但是FIBA修改比賽規則的原因為何呢? 除了想和NBA的規則作區隔以外, 我覺得比較像"我打不贏你, 但是我可以改規則" 這樣做當然結果很明顯, 各國的競爭變的激烈了, 誰都不敢說一定可以拿冠軍, 但是哪個國家敢說自己的籃球發展優於美國?
其實同樣的狀況不是只有發生在籃球上, 看一下中國大陸的桌球強不強, 強! 但是歐洲人就是不要讓你獨占鰲頭, 我把桌子拉長, 把球改大, 想盡辦法讓彼此的差距縮小, 如果規則變更這麼容易, 我替所有的運動員感到不值, 因為你們的努力, 開個會就可以全部被抹煞掉!
不過我覺得美國, 前一屆錦標賽和奧運還是有該檢討的地方, 輕敵, 其實更嚴厲一點的說法叫做"不尊重比賽", 想要贏球不付出代價? 快點回家睡覺比較快
In the End, we will remember not the words of our enemies, but the silence of our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