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打中文了. 這代表我也回到家了, 不知道為什麼, 一離開實驗室就失去了上網打混打屁的動力. Anyway, 這次標題盡量減少爭議性了, 希望別再鎖版了, 如果再被鎖我以後只能在woo搭抗混了. 也希望wikipedia不要出現什麼'yo yo yo就是xxx’的解釋, 這樣我會懷疑為什麼常常有人見到我就說yo yo yo...
關於裁判, 回應一下KevinChou的新文章吧. 據我讀文的感想, KevinChou似乎認為裁判不需要被球員輕蔑, 以不雅的言語汙辱, 也不需要忍受球員對他的挑戰或質疑, 或是長久以來對裁判的不尊重. 希望我沒有弄錯他的意思.
籃球是一種紳士的運動嗎? 我不認為. 有肢體碰撞, 有垃圾話, 有恩怨, 有拐子, 這都是NBA中自然再不過的場景, 也都是比賽的一部分. Challenge裁判, 在我看來也是比賽的一部分. 所謂的語助詞, 更可能只是一種文化與口語. 球員能不能質疑裁判? 當然有, 不然難道心有不平時就只是摸著鼻子認命? 該不該? 如果吹判實在太不公平就應該, 因為你必須據理力爭, 把裁判的尺度抓出來, 如果裁判確實有私心, 更應該抗議以迫使裁判檢討. 再說, 如果每次吹判時, 每個人都像小學生般乖乖的露出羞愧的表情, 這樣的NBA會有人看嗎? 給球員適當的空間抒發情緒是合理的.
所以我認為球員當然可以對裁判表達不滿, 但是表達的方式和尺度是需要拿捏的. 今年的NBA零容忍制度精神上是對的, 因為這讓球員重新調整抗議的尺度, 但是任何制度都有缺失, 而今年的裁判似乎大權在握的有些暈了頭, 反而有時又矯枉過正, 禁不起一點挑戰. Tim Duncan的例子就是代表. 裁判不應該是主宰比賽的人, 球員才是.
另外, 這樣講雖可能有歧視之嫌, 但我並不覺得能要求多半是黑人的NBA像dress code一樣, 遵守'language code'之類的規範. 第一, 很多字也許傳統覺得不雅, 但在黑人口語中卻普遍到不行. 第二, 我個人感覺很多黑人天生就是喜歡講話, 他們不像白人矯情, 不像亞洲人崇尚沉默是金, 他們似乎天生就喜歡講話, 大聲哈啦, 而打球一有爭執就講到面紅耳赤. 第三, 很現實的, 他們成長的環境往往是水準不高的, 當然出淤泥而不染的所在多有, 但普遍來說, 某些語言已成為他們自然而然的一部分. (強調, 這是我個人觀察, 如果不對請包涵.)
裁判應該對付的是球員對於裁判的 '人身攻擊' , 而非所有對 '判決' 的質疑. 當然, 這兩者不易界定清楚, 但是裁判必須要了解, 他們是手握實權的人, 球員對於裁判只能口頭抗議, 完全沒有申訴NBA要求裁決某位裁判的機會 (至少就我知道沒有, 但也許可以藉教練或管理階級上告?); 但裁判卻可以判犯規或不判, 趕球員或教練出場, 權力越大, 人應該越謹慎 (當然政治人物的行為是相反),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裁判不應濫用零容忍權力, 而必須謹慎以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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