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都冷靜下來,就事論事!
1.踢人事件:不管是不是積怨已久,錯就是錯,如果要改革,請付諸行動(當然不是踢人),如果是要拿改革當藉口,抱歉,沒人會原諒你
2判決爭議:基本上,就算是不能吹犯規進的球,裁判吹了就是吹了,總不能把判決"吸"回來!從場邊裁判舉手吹哨開始,就算吹球進算
,也是由場邊裁判去判,而不是過了一兩秒,得分之後,才由底線裁判去判球進算!那這樣你前面那個哨是吹什麼意思的?如果一個球
員走步被吹之後,投球被打手,另一個裁判才又改判為球進算,那怎麼說得過去?姑且不論台灣體壇制度對於"這種球"是吹球進算或
是不算,最後的判決竟然是判在吳岱豪身上?要判球進算,你判在何守正身上,那這個問題就只是單存的制度問題了,反之判在吳岱豪
身上,不是等於否定了場邊裁判的判決?這等於是裁判自己去抗議了另一個裁判,而且早在閻老抗議之前!
3.制度問題:這個問題是一直到現在都沒人能說得清楚的,算業餘?職業?沒人能直接了當的提著項上人頭替自己的答案背書,所以拿球
該算進還是不算進?其實在那場球賽結束後,還是沒人能出來說個答案,在此我們只能希望籃協與SBL委員會能夠記取教訓,認真的去
討論,溝通,甚至研究出可以解決這場球所帶來的問題!
4.籃協回應:關於這一點,各界都為了這場球,做了很多的分析,甚至看一整天的影片,姑且不論是正確的判決或者誤判,會導致大家拿放大
鏡去看,絕對不是空穴來風,然而,竟然還可以對外宣稱:這是個完美無瑕的判決,這種說法怎麼能讓大家信服呢?為了推託責任而這樣說?
還是是真正的摸著良心說?心照不宣,因為這樣的報導,導致現在整場球賽責任與否全都集中在踢人的閻老,這不該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孰能無過?錯了,請改進道歉,何必為了其他原因,而反對認錯呢?這是該反省的!
5.裁判能力省思:姑且不管那一球是0.0000X秒的事情,要以那一球來全盤否認裁判,我舉雙手反對,但以這五季下來,裁判執法的能力,確實
該好好的檢討,為什麼我國球員到外面打球,老是失誤連連,是太緊張嗎?這只能算是其中一個理由,因為有些球我看跟SBL完全相同,卻被
國外裁判吹走步,當時基於愛國精神,當然會問候外國裁判他母親,但回頭省思,是怎樣的"東西"造就這個情形,比賽在裁判的執法下進行,球
員當然也會習慣這種執法,到國外卻只能屢屢吃虧,要說是怪球員本身的話,那也太可憐了,怎樣的裁判,制度,造就怎樣的球員!希望在這件
裁判被踢事件之後,能重新考核裁判判決的能力,而不是隨隨便便考個試,就可以理所當然的拿到執照!記住,其他教練沒踢你,不代表他認同你判決
絕對公正!
結論:廣大的球迷,努力的籃協與SBL委員會,造就了自CBA之後,逐漸再次抬頭的台灣籃球,不該因為一場球賽,一個教練,一個裁判,一個球
員而畫下句點!他們沒有權力去剝奪喜愛籃球的球員,熱愛籃球的球迷!NBA的偉大,是球員,裁判,籃協,制度,球迷共同努力的結果,倘若未來幾年
台灣籃壇能在國際打響名號,吸引國外球員來台努力,那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嗎?(笑)有夢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