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du0: 現在勞資談判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大赦條款 內容就是說可以讓每隊分別剔除掉一個合約 錢照付 但不算豪華稅
當然細節還沒定下來 但是大赦條款很有可能限制用在薪水超過千萬或者團隊薪資破表的球隊
如果不管薪水高低限制的假設下 大家覺得每隊分別會跟哪個球員說掰掰?
個人認為肯定的名單有:
魔術Arenas 巫師Lewis 七六人Brand 騎士Davis 拓荒者Roy 勇士Biedrins
小氣出名的太陽老闆應該也會用在Childress身上 小牛庫班雖凱但是Haywood也很值得用掉
交易不了的話快艇Kaman也許也會 熱火狠心一點的話會和Miller說再見
湖人大概也會在Brown和Blake中二選一 還是和平先生? 火箭要留著Thabeet?
老鷹應該動Johnson的大約嗎? 活塞Hamilton跟Gorden只能二選一
相信馬刺交易掉Hill換Leonard就是為了等這天跟Jefferson說掰 尼克為了空出新資應該也會選Chauncey
傷痛問題的有爵士Okur 綠衫小歐 至於黃蜂應該就是Okafor
大家覺得還有哪些球員屆時會被要求解約的呢? 雷霆Robinson? 灰熊Mayo? 遛馬Posey?
基本上amnesty clause應該是十之八九跑不掉了
不過你的List中 有幾個我覺得沒那麼肯定
像是七六人的Brand
雖然他是overpaid 可是去年費城能進季後賽也是因為禁區攻防能靠他頂住
除非七六人下定決心砍掉重練 要不然他們寧可砍掉Nocioni ($6.6millions)
我也不覺得小牛會放掉Haywood 尤其Chandler是自由球員
在新的嚴苛豪華稅制度下Cuban還會不會花大錢簽回Chandler還很難說
如果Caron Butler傷勢復原 應該會考慮砍掉還剩三年兩千多萬的Marion
黃鋒如果砍了Okafor 我想也就間接跟Chris Paul說再見了吧 擺明了沒有競爭力了
至於老鷹就更複雜了 球隊現在卡在要賣不賣的中間 任何決定得先看是誰當老闆才知道
而且這次的amnesty clause不一樣的地方在於
球隊不用馬上做決定砍掉一個球員 只要在新的CBA到期前(假如說, 2016)做決定都可
不過有個條件是球員必須是舊有CBA制度下(7/1/2011)跟球隊有約在身的球員
像是以Marion跟小牛為例 小牛如果真決定要砍他 也不用今年急著砍
他還剩三年 明年再用在他身上也OK
可是小牛在新的CBA生效後簽的任何自由球員(譬如說 花了重金簽回Chandler)
則不可用這條特赦條款
We ride together
We die together
Red Bulls for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