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心中頗有感觸, 雖然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是如何, 但至少在這一階段勇士徹底完敗火箭..
勇士與灰狼的愛神交易告吹, 原因是灰狼堅持要Thompson作為籌碼, 勇士堅持留住Thompson導致談判終止, 並宣告浪花兄弟為非賣品..
Parsons vs. Thompson, 同樣是三年級生, 同樣都入選新秀隊, 身高接近僅差2吋, 一個是近乎全能又有市場價值的SF, 一個是穩定優質的SG..
火箭機關算盡, 先是拒絕執行第四年合約, 讓他成為受限自由球員, 美其名是不管別隊如何喊價火箭都會匹配, 潛規則則是看看他在自由市場的價值為何, 再偷他個幾年; 或者用先簽後換的方式謀求其他大咖交易與獲得選秀權..
勇士把辛苦訓練起來的新秀視為瑰寶; 火箭則是一再一再地利用薪資條款的規則來作盤算, 新秀又如何, 一手養成的又如何, 吃碗內看碗外的性格被小牛Cuban一眼看穿而失算..
曾幾何時火箭還說過Parsons是非賣品, 回頭看看人家勇士, 不管對方給的咖為何, 都不為所動, 這才叫非賣品..
雖然我也不認同年薪15M的Parsons, 但誰又認同火箭這種不近人情 / 商業掛帥的做法..
火箭少了林, 應該少了不少華人地區的支持; 再少了內外兼具 / 觀賞度極高的Parsons, 應該會再掉不少收視率..
老話一句, 雖然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會是如何, 但至少在這一階段勇士是值得大家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