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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在 06-28-2016, 6:05 下午 由 Ahsiao 發表.第 13 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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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25-2016, 7:00 上午 504461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本人從之前,就想提這問題.針對某一點.
     
    就本人的認知,如果接獲隊友傳球的瞬間,走兩步再運球,OK.
     
    但是,本人也不止一次看到,一些球員,球接好了,移到肚子前面,大概停了2-3秒,走兩步,再運球.
     
    這應該是走步吧?
     
    現今NBA的「走步」規則,究竟是如何的?還是從上季開始,走步的認知,就比較寬鬆了?
     
    或許是我認知錯誤,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XD
     
     
     
     
     
     

    永遠的Jazz傳奇教練「教皇」Jerry Sloan.

    https://ryan34n.pixnet.net/blog
  •  06-26-2016, 9:31 上午 504492 in reply to 504461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其實沒有什麼接球瞬間走兩步運球OK的說法。

    一般情況,你雙腳在地,接球後,可以以任何一腳為軸心腳移動另一隻腳。

    如果你右腳單腳在地,你可以在「接球後」再踩下左腳,此時情況同上,你可以選擇讓任一隻腳成為軸心腳,所以如果用這種步法,會出現左腳抬起接球→左腳踏下→右腳移動的情況,會很像走步,但是這是沒有走步的,只是讓左腳當軸,左右反之亦然。如果很難想像,就把接球當收球,去想想怎樣上籃的。

    另一種比較新的步法,是接球前先有明顯跳動,在空中將雙腳位置調整好同時接球,落地後也是沒有出現軸心腳的情形,也是可以任意移動任一腳。多出現在C&S的射手身上。俗稱小跳步。


    H大提的情況是走步無誤。

    請看Wade銷魂七步殺,現在幾乎沒再吹走步的,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dDsriVwmU 


      


    網路是屬言論,言論自然是講道理,不講道理乾脆直接去找人輸贏,混網路太可惜了。

    個人部落格
    http://slightlight.pixnet.net/blog
  •  06-26-2016, 6:12 下午 504502 in reply to 504461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我發現"走步違例"的規則,真正搞清楚的"業餘"球員沒幾個,每個人都知道一點,但不全面,常常陷入"瞎子摸象"各說各話"的片段認知或爭論。

    此外走步違例到底算不算嚴重的事,如果不重要,那為什麼又要訂這個規約,如果真很重要,那為什麼大多業餘球員卻又不徹底弄懂它。

    我個人認為"走步"等同"作弊",因為走步動作帶給進攻者速度上更快的優勢,空間上更遠的優勢,讓防守者輕易就能被擺脫,追防完全無能為力。 

    下面放一個 Traveling Rule 走步規則影片與大家分享,希望您的英文聽力夠好,你就能完全了解相關合法動作。 

     

    https://youtu.be/x_1dwpeXZQY?list=PLobMGFeu72t1-vfiHcFZ953p6I9vGZH9r 

  •  06-27-2016, 2:30 上午 504520 in reply to 504492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Slight:

    其實沒有什麼接球瞬間走兩步運球OK的說法。

    一般情況,你雙腳在地,接球後,可以以任何一腳為軸心腳移動另一隻腳。

    如果你右腳單腳在地,你可以在「接球後」再踩下左腳,此時情況同上,你可以選擇讓任一隻腳成為軸心腳,所以如果用這種步法,會出現左腳抬起接球→左腳踏下→右腳移動的情況,會很像走步,但是這是沒有走步的,只是讓左腳當軸,俗稱1-2步,左右反之亦然。如果很難想像,就把接球當收球,去想想怎樣上籃的。

    另一種比較新的步法,是接球前先有明顯跳動,在空中將雙腳位置調整好同時接球,落地後也是沒有出現軸心腳的情形,也是可以任意移動任一腳。多出現在C&S的射手身上。俗稱小跳步。


    H大提的情況是走步無誤。

    請看Wade銷魂七步殺,現在幾乎沒再吹走步的,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dDsriVwmU 


      

     

    ......

    在FIBA規則中

    身體是在跑動狀態的話

    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本來就是允許的(此為連續動作)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有些人過度寬鬆化籃球規則

    有些人則過度嚴謹化


    你說的是一般身體不處於跑動狀態下

    接獲隊友的傳球

    所以軸心腳以外的腳不能移動

     

    當然了接獲傳球後自己主動先停球者

    自然不能再以連續動作論走兩步再運球

    而確實有很多NBA球員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走兩步才運球

    例如從底線剛開完球或是剛把球帶過半場的時候 

    實際上是走步

    不過裁判懶得抓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  06-27-2016, 5:59 上午 504521 in reply to 504520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先把維基百科的走步規則貼出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B0%E6%AD%A5#FIBA.E8.A6.8F.E5.89.87


    走步[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走步(英語:Traveling),或叫帶球走是屬於籃球比賽中違例的一種(不合規則的動作)。為了限制持球者的移動方式,籃球規則定義掌控球者必須以運球的方式移動,只要在運球狀態,怎麼移動都可以;非運球狀態(即持球狀態時)的移動則受到充分的限制。在持球狀態下(非運球狀態),只要移動超過指定範圍、方式,就是走步。



    換句話說,走步違例的中心主旨就是不可以拿球走好幾步。許多初學者常會拿著球跨好幾步,這就是走步的典型例子。



    籃球發展百餘年來,規則不停變動。演變至今日,持球狀態的移動有了更為明確的定義。原則上大抵可以這麼說:球員在持球狀態下,可以一隻腳為軸心腳(pivot),另一隻則稱作非軸心腳,不可隨意變更,而球員被允許的移動方式就是只能移動非軸心腳,軸心腳必須緊貼地面。更確切的定義請見下文。



    「在現今的規則定義下,所有的籃球動作全部皆可合乎軸心腳原則而沒有一項需要當特例或補充條例處理,例如三步上籃就會有許多對走步規則不甚熟悉的同好搞錯,誤以為三步上籃無法以軸心腳的規則解釋,而是額外的規則定義。事實上三步上籃一樣合乎軸心腳原則。而以動作的連續與否來判定有沒走步是非常常見的誤解。」以右腳跨出第一步的三步上籃為例:右腳跨出第一步,同時雙手抱球,右腳落地後即成為軸心腳,此時左腳可以自由移動。左腳跨出第二步,落地後跳起。起跳後軸心腳離地,因此球必須在雙腳落下之前出手,可以傳球或投籃。



    以下會先解釋FIBA所明文規定的走步(持球移動)規則,再另外說明世界上最著名的職業聯盟NBA與FIBA規則上的差異。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FIBA規則[編輯]

    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持球移動超出允許的範圍即走步。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軸心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抬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抬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即是走步。

    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一種吹罰。

     

     

    我完全肯定我講的與FIBA規則一樣,除非真的是我用詞遣字哪邊出現錯誤。

    籃球持球時的腿部移動,一定會有軸心腳。

    一定。
     
    接球後走兩步下球的原理與上籃同,不是用有沒有連續動作看的。當然,假如規則有變動,很希望K大提供一下出處: )。


    網路是屬言論,言論自然是講道理,不講道理乾脆直接去找人輸贏,混網路太可惜了。

    個人部落格
    http://slightlight.pixnet.net/blog
  •  06-27-2016, 7:48 上午 504526 in reply to 504521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Slight:



    先把維基百科的走步規則貼出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B0%E6%AD%A5#FIBA.E8.A6.8F.E5.89.87


    走步[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走步(英語:Traveling),或叫帶球走是屬於籃球比賽中違例的一種(不合規則的動作)。為了限制持球者的移動方式,籃球規則定義掌控球者必須以運球的方式移動,只要在運球狀態,怎麼移動都可以;非運球狀態(即持球狀態時)的移動則受到充分的限制。在持球狀態下(非運球狀態),只要移動超過指定範圍、方式,就是走步。



    換句話說,走步違例的中心主旨就是不可以拿球走好幾步。許多初學者常會拿著球跨好幾步,這就是走步的典型例子。



    籃球發展百餘年來,規則不停變動。演變至今日,持球狀態的移動有了更為明確的定義。原則上大抵可以這麼說:球員在持球狀態下,可以一隻腳為軸心腳(pivot),另一隻則稱作非軸心腳,不可隨意變更,而球員被允許的移動方式就是只能移動非軸心腳,軸心腳必須緊貼地面。更確切的定義請見下文。



    「在現今的規則定義下,所有的籃球動作全部皆可合乎軸心腳原則而沒有一項需要當特例或補充條例處理,例如三步上籃就會有許多對走步規則不甚熟悉的同好搞錯,誤以為三步上籃無法以軸心腳的規則解釋,而是額外的規則定義。事實上三步上籃一樣合乎軸心腳原則。而以動作的連續與否來判定有沒走步是非常常見的誤解。」以右腳跨出第一步的三步上籃為例:右腳跨出第一步,同時雙手抱球,右腳落地後即成為軸心腳,此時左腳可以自由移動。左腳跨出第二步,落地後跳起。起跳後軸心腳離地,因此球必須在雙腳落下之前出手,可以傳球或投籃。



    以下會先解釋FIBA所明文規定的走步(持球移動)規則,再另外說明世界上最著名的職業聯盟NBA與FIBA規則上的差異。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FIBA規則[編輯]

    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持球移動超出允許的範圍即走步。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軸心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抬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抬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即是走步。

    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一種吹罰。

     

     

    我完全肯定我講的與FIBA規則一樣,除非真的是我用詞遣字哪邊出現錯誤。

    籃球持球時的腿部移動,一定會有軸心腳。

    一定。
     
    接球後走兩步下球的原理與上籃同,不是用有沒有連續動作看的。當然,假如規則有變動,很希望K大提供一下出處: )。

    非常肯定你引述的條例完全正確,前篇講下球有連續動作這說法從未聽聞亦不知引述自何處, 有些前場球發生走步裁判不吹,是因為有賦予裁判考量為了不打斷比賽流暢性,該動作發生已無關比賽宏旨所做的自由心證.走步判斷就如你所言,軸心腳離地前,球必須先離手,三步上籃亦符合你說的軸心腳規則,跟你認知完全相同.

  •  06-27-2016, 7:54 上午 504527 in reply to 504520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kemty16:
    Slight:

    其實沒有什麼接球瞬間走兩步運球OK的說法。

    一般情況,你雙腳在地,接球後,可以以任何一腳為軸心腳移動另一隻腳。

    如果你右腳單腳在地,你可以在「接球後」再踩下左腳,此時情況同上,你可以選擇讓任一隻腳成為軸心腳,所以如果用這種步法,會出現左腳抬起接球→左腳踏下→右腳移動的情況,會很像走步,但是這是沒有走步的,只是讓左腳當軸,俗稱1-2步,左右反之亦然。如果很難想像,就把接球當收球,去想想怎樣上籃的。

    另一種比較新的步法,是接球前先有明顯跳動,在空中將雙腳位置調整好同時接球,落地後也是沒有出現軸心腳的情形,也是可以任意移動任一腳。多出現在C&S的射手身上。俗稱小跳步。


    H大提的情況是走步無誤。

    請看Wade銷魂七步殺,現在幾乎沒再吹走步的,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dDsriVwmU 


      

     

    ......

    在FIBA規則中

    身體是在跑動狀態的話

    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本來就是允許的(此為連續動作)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有些人過度寬鬆化籃球規則

    有些人則過度嚴謹化


    你說的是一般身體不處於跑動狀態下

    接獲隊友的傳球

    所以軸心腳以外的腳不能移動

     

    當然了接獲傳球後自己主動先停球者

    自然不能再以連續動作論走兩步再運球

    而確實有很多NBA球員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走兩步才運球

    例如從底線剛開完球或是剛把球帶過半場的時候 

    實際上是走步

    不過裁判懶得抓 


     

    剛剛忽然驚覺H大是在問NBA的走步規則,我就再去查查NBA的有無不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veling_(basketball)


    (含NCAA、FIBA)


     a.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standing still may pivot, using

    either foot as the pivot foot.


    a款

    球員雙腳立定接球者,得以任一腳為軸心腳,進行旋轉。


    b.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or upon completion

    of a dribble,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to start his dribble.


    b款

    球員 "於行進中接球" 或 "以收球結束運球" 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

    來 停止(或譯停球/stop) 傳球 或 投籃。

    球員 "於行進間接球"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來開始運球。

    球員必須於任一腳落地之前,將球離手。

    (這似乎比較接近H大一開始的收球瞬間說法,不過我不清楚H大有沒有包含行進間的意思。) 

    這裡的1-2節奏和我講的1-2步不是一樣的東西 ,不過1-2步也是我看人水管的翻譯,搞不好是翻錯,所以我先將這說詞拿掉(只是名堂而已,步法是正確的)

     

    發現K大剛好講反了,NBA才有連續動作(1-2節奏)這講法。

    要說NBA的走步比較鬆,的確是沒錯的,別說裁判不吹了,連規則本身就都比較鬆了。也難怪一堆NBA球員一上FIBA就被一直吹走步。

     

    我英文沒有很好,煩麻圓球眾多英文高人看一下有沒有誤解啥了。


    網路是屬言論,言論自然是講道理,不講道理乾脆直接去找人輸贏,混網路太可惜了。

    個人部落格
    http://slightlight.pixnet.net/blog
  •  06-27-2016, 8:31 上午 504529 in reply to 504526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Ahsiao:
    Slight:



    先把維基百科的走步規則貼出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B0%E6%AD%A5#FIBA.E8.A6.8F.E5.89.87


    走步[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走步(英語:Traveling),或叫帶球走是屬於籃球比賽中違例的一種(不合規則的動作)。為了限制持球者的移動方式,籃球規則定義掌控球者必須以運球的方式移動,只要在運球狀態,怎麼移動都可以;非運球狀態(即持球狀態時)的移動則受到充分的限制。在持球狀態下(非運球狀態),只要移動超過指定範圍、方式,就是走步。



    換句話說,走步違例的中心主旨就是不可以拿球走好幾步。許多初學者常會拿著球跨好幾步,這就是走步的典型例子。



    籃球發展百餘年來,規則不停變動。演變至今日,持球狀態的移動有了更為明確的定義。原則上大抵可以這麼說:球員在持球狀態下,可以一隻腳為軸心腳(pivot),另一隻則稱作非軸心腳,不可隨意變更,而球員被允許的移動方式就是只能移動非軸心腳,軸心腳必須緊貼地面。更確切的定義請見下文。



    「在現今的規則定義下,所有的籃球動作全部皆可合乎軸心腳原則而沒有一項需要當特例或補充條例處理,例如三步上籃就會有許多對走步規則不甚熟悉的同好搞錯,誤以為三步上籃無法以軸心腳的規則解釋,而是額外的規則定義。事實上三步上籃一樣合乎軸心腳原則。而以動作的連續與否來判定有沒走步是非常常見的誤解。」以右腳跨出第一步的三步上籃為例:右腳跨出第一步,同時雙手抱球,右腳落地後即成為軸心腳,此時左腳可以自由移動。左腳跨出第二步,落地後跳起。起跳後軸心腳離地,因此球必須在雙腳落下之前出手,可以傳球或投籃。



    以下會先解釋FIBA所明文規定的走步(持球移動)規則,再另外說明世界上最著名的職業聯盟NBA與FIBA規則上的差異。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FIBA規則[編輯]

    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持球移動超出允許的範圍即走步。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軸心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抬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抬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即是走步。

    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一種吹罰。

     

     

    我完全肯定我講的與FIBA規則一樣,除非真的是我用詞遣字哪邊出現錯誤。

    籃球持球時的腿部移動,一定會有軸心腳。

    一定。
     
    接球後走兩步下球的原理與上籃同,不是用有沒有連續動作看的。當然,假如規則有變動,很希望K大提供一下出處: )。

    非常肯定你引述的條例完全正確,前篇講下球有連續動作這說法從未聽聞亦不知引述自何處, 有些前場球發生走步裁判不吹,是因為有賦予裁判考量為了不打斷比賽流暢性,該動作發生已無關比賽宏旨所做的自由心證.走步判斷就如你所言,軸心腳離地前,球必須先離手,三步上籃亦符合你說的軸心腳規則,跟你認知完全相同.

    NBA 規則允許在運球後走 2 步, 常常我們看到的是好像有球在手上超過二步的情況, 而懷疑該球員是否走步, 但通常會是在該球員的第一步時, 手上還沒有持球, 因此這一步會被計入是運球, 而在他最後一步時出手, 球不再在手上而因此也不算是一步, 因此總共是 2 步, 是允許的

    總之, 步數的計算是以實際球在手上來算的, 這規則 30 年前就是如此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06-27-2016, 9:58 上午 504533 in reply to 504461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既然討論的是NBA的規則,不如來看看NBA的官網說明:

    http://videorulebook.nba.com/
    http://www.nba.com/news/officiating

    很多規則是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當然裁判更是知道,
    只是吹不吹,是掌握在裁判的哨聲裡。
    走步吹了,應該的。
    運氣好,裁判不吹,也不能怎麼樣。
  •  06-27-2016, 1:43 下午 504536 in reply to 504527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Slight:
    kemty16:
    Slight:

    其實沒有什麼接球瞬間走兩步運球OK的說法。

    一般情況,你雙腳在地,接球後,可以以任何一腳為軸心腳移動另一隻腳。

    如果你右腳單腳在地,你可以在「接球後」再踩下左腳,此時情況同上,你可以選擇讓任一隻腳成為軸心腳,所以如果用這種步法,會出現左腳抬起接球→左腳踏下→右腳移動的情況,會很像走步,但是這是沒有走步的,只是讓左腳當軸,俗稱1-2步,左右反之亦然。如果很難想像,就把接球當收球,去想想怎樣上籃的。

    另一種比較新的步法,是接球前先有明顯跳動,在空中將雙腳位置調整好同時接球,落地後也是沒有出現軸心腳的情形,也是可以任意移動任一腳。多出現在C&S的射手身上。俗稱小跳步。


    H大提的情況是走步無誤。

    請看Wade銷魂七步殺,現在幾乎沒再吹走步的,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dDsriVwmU 


      

     

    ......

    在FIBA規則中

    身體是在跑動狀態的話

    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本來就是允許的(此為連續動作)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有些人過度寬鬆化籃球規則

    有些人則過度嚴謹化


    你說的是一般身體不處於跑動狀態下

    接獲隊友的傳球

    所以軸心腳以外的腳不能移動

     

    當然了接獲傳球後自己主動先停球者

    自然不能再以連續動作論走兩步再運球

    而確實有很多NBA球員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走兩步才運球

    例如從底線剛開完球或是剛把球帶過半場的時候 

    實際上是走步

    不過裁判懶得抓 


     

    剛剛忽然驚覺H大是在問NBA的走步規則,我就再去查查NBA的有無不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veling_(basketball)


    (含NCAA、FIBA)


     a.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standing still may pivot, using

    either foot as the pivot foot.


    a款

    球員雙腳立定接球者,得以任一腳為軸心腳,進行旋轉。


    b.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or upon completion

    of a dribble,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to start his dribble.


    b款

    球員 "於行進中接球" 或 "以收球結束運球" 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

    來 停止(或譯停球/stop) 傳球 或 投籃。

    球員 "於行進間接球"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來開始運球。

    球員必須於任一腳落地之前,將球離手。

    (這似乎比較接近H大一開始的收球瞬間說法,不過我不清楚H大有沒有包含行進間的意思。) 

    這裡的1-2節奏和我講的1-2步不是一樣的東西 ,不過1-2步也是我看人水管的翻譯,搞不好是翻錯,所以我先將這說詞拿掉(只是名堂而已,步法是正確的)

     

    發現K大剛好講反了,NBA才有連續動作(1-2節奏)這講法。

    要說NBA的走步比較鬆,的確是沒錯的,別說裁判不吹了,連規則本身就都比較鬆了。也難怪一堆NBA球員一上FIBA就被一直吹走步。

     

    我英文沒有很好,煩麻圓球眾多英文高人看一下有沒有誤解啥了。

     

    FIBA對於行進中接球的原文是如此

    While moving:
    • If one foot is touching the floor, that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 If both feet are off the floor and the player lands on both feet simultaneously, the moment one foot is lifted, the other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 If both feet are off the floor and the player lands on one foot, then that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If a player jumps off that foot and comes to a stop landing on both feet simultaneously, then 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

    1.如果一隻腳本來就接觸地面(而另一隻腳是移動狀態),(則原先接觸地面)那隻腳即是軸心腳

    2.如果雙腳在接球時都是離地,而且雙腳落地的時間點非常接近,則(落地後)一隻腳開始移動時,(沒有移動的)另一隻腳為軸心腳

    3.如果雙腳同時離地,而球員單腳著地,則著地的那隻腳為軸心腳。如果球員(接球時)以單腳進行墊步而且(墊步後)幾乎雙腳同時落地,則非墊步的另一隻腳為軸心腳

     

    基本上2.跟3.的狀態,我們簡稱為連續動作。

    再來詳細解釋一下

    1.的狀況通常是指,球員雖然是移動狀態,不過是以軸心腳在原地轉圈而已,即使是移動中接球自然也只能走一步。通常見於空手者準備進行背框單打

    2.的狀況是指,快速跑動中接球(雙腳同時離地),接球後雙腳幾乎同時落地,跑動→接球→雙腳落地,本來沒有接觸地面的雙腳,接球後雙腳都踩地所以是兩步。

    3.的狀況也是指跑動中接球,如果球員單腳落地停球,則落地那隻腳就是軸心腳,但是另一隻腳能再走一步,所以從接球→單腳著地(一步)→另一隻腳再移動(兩步),實際上跑動中接球就是可以走兩步沒錯。若是接球後單腳墊步再走兩步(前提依然是雙腳落地時間點要非常接近)非墊步的那隻腳變成軸心腳(有偷吃一步的味道,所以對於墊步踩取容許並不是NBA的專利)

     

    其實規則跟NBA沒有太多的不同

    當然雙腳落地時間點如何算接近(原文並沒有說要同時,只有說要很接近)

    就是裁判的自由心證

    但是因為3.的關係,跑動中接球即使單腳先清楚的落地了

    落地的那隻腳只是先成為軸心腳,並不影響另一隻腳可以再自由移動的權利

    因此行進間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

    古往今來,從FIBA到NBA都是容許的 

    實際上在台灣

    裁判或球評或轉播員都說這叫做連續動作 

    有常看球賽轉播的球友們就知道

    連續動作絕對不是小弟自創或者台灣人自慰的發名詞 


    人,在開始放棄戰鬥的時候,才算輸
          只要還堅持戰鬥,就還沒輸
  •  06-27-2016, 6:13 下午 504540 in reply to 504536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kemty16:
    Slight:
    kemty16:
    Slight:

    其實沒有什麼接球瞬間走兩步運球OK的說法。

    一般情況,你雙腳在地,接球後,可以以任何一腳為軸心腳移動另一隻腳。

    如果你右腳單腳在地,你可以在「接球後」再踩下左腳,此時情況同上,你可以選擇讓任一隻腳成為軸心腳,所以如果用這種步法,會出現左腳抬起接球→左腳踏下→右腳移動的情況,會很像走步,但是這是沒有走步的,只是讓左腳當軸,俗稱1-2步,左右反之亦然。如果很難想像,就把接球當收球,去想想怎樣上籃的。

    另一種比較新的步法,是接球前先有明顯跳動,在空中將雙腳位置調整好同時接球,落地後也是沒有出現軸心腳的情形,也是可以任意移動任一腳。多出現在C&S的射手身上。俗稱小跳步。


    H大提的情況是走步無誤。

    請看Wade銷魂七步殺,現在幾乎沒再吹走步的,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dDsriVwmU 


      

     

    ......

    在FIBA規則中

    身體是在跑動狀態的話

    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本來就是允許的(此為連續動作)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有些人過度寬鬆化籃球規則

    有些人則過度嚴謹化


    你說的是一般身體不處於跑動狀態下

    接獲隊友的傳球

    所以軸心腳以外的腳不能移動

     

    當然了接獲傳球後自己主動先停球者

    自然不能再以連續動作論走兩步再運球

    而確實有很多NBA球員在不影響比賽進行的情況下走兩步才運球

    例如從底線剛開完球或是剛把球帶過半場的時候 

    實際上是走步

    不過裁判懶得抓 


     

    剛剛忽然驚覺H大是在問NBA的走步規則,我就再去查查NBA的有無不同。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veling_(basketball)


    (含NCAA、FIBA)


     a.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standing still may pivot, using

    either foot as the pivot foot.


    a款

    球員雙腳立定接球者,得以任一腳為軸心腳,進行旋轉。


    b.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or upon completion

    of a dribble,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may use a two-count rhythm to start his dribble.


    b款

    球員 "於行進中接球" 或 "以收球結束運球" 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

    來 停止(或譯停球/stop) 傳球 或 投籃。

    球員 "於行進間接球"者,應使用"1。2 節奏"(two-count rhythm)來開始運球。

    球員必須於任一腳落地之前,將球離手。

    (這似乎比較接近H大一開始的收球瞬間說法,不過我不清楚H大有沒有包含行進間的意思。) 

    這裡的1-2節奏和我講的1-2步不是一樣的東西 ,不過1-2步也是我看人水管的翻譯,搞不好是翻錯,所以我先將這說詞拿掉(只是名堂而已,步法是正確的)

     

    發現K大剛好講反了,NBA才有連續動作(1-2節奏)這講法。

    要說NBA的走步比較鬆,的確是沒錯的,別說裁判不吹了,連規則本身就都比較鬆了。也難怪一堆NBA球員一上FIBA就被一直吹走步。

     

    我英文沒有很好,煩麻圓球眾多英文高人看一下有沒有誤解啥了。

     

    FIBA對於行進中接球的原文是如此

    While moving:
    • If one foot is touching the floor, that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 If both feet are off the floor and the player lands on both feet simultaneously, the moment one foot is lifted, the other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 If both feet are off the floor and the player lands on one foot, then that foot becomes the pivot foot. If a player jumps off that foot and comes to a stop landing on both feet simultaneously, then 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

    1.如果一隻腳本來就接觸地面(而另一隻腳是移動狀態),(則原先接觸地面)那隻腳即是軸心腳

    2.如果雙腳在接球時都是離地,而且雙腳落地的時間點非常接近,則(落地後)一隻腳開始移動時,(沒有移動的)另一隻腳為軸心腳

    3.如果雙腳同時離地,而球員單腳著地,則著地的那隻腳為軸心腳。如果球員(接球時)以單腳進行墊步而且(墊步後)幾乎雙腳同時落地,則非墊步的另一隻腳為軸心腳

     

    基本上2.跟3.的狀態,我們簡稱為連續動作。

    再來詳細解釋一下

    1.的狀況通常是指,球員雖然是移動狀態,不過是以軸心腳在原地轉圈而已,即使是移動中接球自然也只能走一步。通常見於空手者準備進行背框單打

    2.的狀況是指,快速跑動中接球(雙腳同時離地),接球後雙腳幾乎同時落地,跑動→接球→雙腳落地,本來沒有接觸地面的雙腳,接球後雙腳都踩地所以是兩步。

    3.的狀況也是指跑動中接球,如果球員單腳落地停球,則落地那隻腳就是軸心腳,但是另一隻腳能再走一步,所以從接球→單腳著地(一步)→另一隻腳再移動(兩步),實際上跑動中接球就是可以走兩步沒錯。若是接球後單腳墊步再走兩步(前提依然是雙腳落地時間點要非常接近)非墊步的那隻腳變成軸心腳(有偷吃一步的味道,所以對於墊步踩取容許並不是NBA的專利)

     

    其實規則跟NBA沒有太多的不同

    當然雙腳落地時間點如何算接近(原文並沒有說要同時,只有說要很接近)

    就是裁判的自由心證

    但是因為3.的關係,跑動中接球即使單腳先清楚的落地了

    落地的那隻腳只是先成為軸心腳,並不影響另一隻腳可以再自由移動的權利

    因此行進間接球後走兩步再下球

    古往今來,從FIBA到NBA都是容許的 

    實際上在台灣

    裁判或球評或轉播員都說這叫做連續動作 

    有常看球賽轉播的球友們就知道

    連續動作絕對不是小弟自創或者台灣人自慰的發名詞 

    您引述FIBA的原文是正確的,但翻譯上有些出入, simultaneously 必須嚴格翻譯為(同時),不能解釋為時間很接近,否則認知判斷天差地別。

    狀況三的解釋 both feet are off the floor 解釋成"雙腳騰空"時接到球,之後若單腳先落地則該腳為軸心腳,(故事還沒完呢)如果之後他又繼續用那隻單腳發力向前跳出,然後雙腳再同時跳停落地,這還是完全合法動作,問題是之後他還能幹嘛呢。

    此刻他雙腳變成都不是軸心腳 then neither foot is a pivot foot,(適用雙腳都不是軸心腳的規則) 就是之後他可以繼續跳起來投籃,或單腳抬起來傳球,但要運球的話,球沒先離開手掌之前,任一腳都不得先抬離地面,否則就是走步。

     補充一下請勿見外,大家敞開心胸討論,教學相長,彼此互惠。

     

  •  06-28-2016, 12:20 上午 504544 in reply to 504529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Kawakami Rinitsu:
    Ahsiao:
    Slight:



    先把維基百科的走步規則貼出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B0%E6%AD%A5#FIBA.E8.A6.8F.E5.89.87


    走步[編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走步(英語:Traveling),或叫帶球走是屬於籃球比賽中違例的一種(不合規則的動作)。為了限制持球者的移動方式,籃球規則定義掌控球者必須以運球的方式移動,只要在運球狀態,怎麼移動都可以;非運球狀態(即持球狀態時)的移動則受到充分的限制。在持球狀態下(非運球狀態),只要移動超過指定範圍、方式,就是走步。



    換句話說,走步違例的中心主旨就是不可以拿球走好幾步。許多初學者常會拿著球跨好幾步,這就是走步的典型例子。



    籃球發展百餘年來,規則不停變動。演變至今日,持球狀態的移動有了更為明確的定義。原則上大抵可以這麼說:球員在持球狀態下,可以一隻腳為軸心腳(pivot),另一隻則稱作非軸心腳,不可隨意變更,而球員被允許的移動方式就是只能移動非軸心腳,軸心腳必須緊貼地面。更確切的定義請見下文。



    「在現今的規則定義下,所有的籃球動作全部皆可合乎軸心腳原則而沒有一項需要當特例或補充條例處理,例如三步上籃就會有許多對走步規則不甚熟悉的同好搞錯,誤以為三步上籃無法以軸心腳的規則解釋,而是額外的規則定義。事實上三步上籃一樣合乎軸心腳原則。而以動作的連續與否來判定有沒走步是非常常見的誤解。」以右腳跨出第一步的三步上籃為例:右腳跨出第一步,同時雙手抱球,右腳落地後即成為軸心腳,此時左腳可以自由移動。左腳跨出第二步,落地後跳起。起跳後軸心腳離地,因此球必須在雙腳落下之前出手,可以傳球或投籃。



    以下會先解釋FIBA所明文規定的走步(持球移動)規則,再另外說明世界上最著名的職業聯盟NBA與FIBA規則上的差異。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FIBA規則[編輯]

    FIBA規則已經足以當作走步規則的充分參考。



    持球移動超出允許的範圍即走步。規則規定騰空接球,兩腳先後著地,以先落地的腳為軸心腳.兩腳同時著地,兩腳都可以做中樞腳(以後移動的腳為中樞腳)抬起中樞腳可以傳球和投籃,但不能運球.抬起中樞腳傳球或投籃時,球離手前,中樞腳不能著地.運球開始時,必須是球先離手,然後才能提起中樞腳.違反上述規定即是走步。

    走步這種違例行為僅限於控球者,主要是對於控球者出現的非籃球規則允許範圍內的帶球動作的一種吹罰。

     

     

    我完全肯定我講的與FIBA規則一樣,除非真的是我用詞遣字哪邊出現錯誤。

    籃球持球時的腿部移動,一定會有軸心腳。

    一定。
     
    接球後走兩步下球的原理與上籃同,不是用有沒有連續動作看的。當然,假如規則有變動,很希望K大提供一下出處: )。

    非常肯定你引述的條例完全正確,前篇講下球有連續動作這說法從未聽聞亦不知引述自何處, 有些前場球發生走步裁判不吹,是因為有賦予裁判考量為了不打斷比賽流暢性,該動作發生已無關比賽宏旨所做的自由心證.走步判斷就如你所言,軸心腳離地前,球必須先離手,三步上籃亦符合你說的軸心腳規則,跟你認知完全相同.

    NBA 規則允許在運球後走 2 步, 常常我們看到的是好像有球在手上超過二步的情況, 而懷疑該球員是否走步, 但通常會是在該球員的第一步時, 手上還沒有持球, 因此這一步會被計入是運球, 而在他最後一步時出手, 球不再在手上而因此也不算是一步, 因此總共是 2 步, 是允許的

    總之, 步數的計算是以實際球在手上來算的, 這規則 30 年前就是如此

     

    剛剛才找到:

    http://refcalls.com/2011/06/10/heat-mavericks-game-5-two-big-ref-callsno-calls-near-the-end-of-game/

    請特別注意上面所附的視頻, 它原意不是為了解釋這個的, 在雙方 100-100 平手時, Nowitzki 的 travel violation (?), 比照視頻上面的文字以及我上面的解釋, 就知道:

    司機其實並沒有走步 !

     

      



    Bjork本人就是音樂!
  •  06-28-2016, 2:44 下午 504568 in reply to 50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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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終於有人討論到走步的事情了。打球打了二十年,通常都是跟認識的人打。常常對方守不住我就說我走步,我不喜歡爭,人家說我走步我就給對方球,反正我們這種業餘的,又沒裁判又沒錄影,誰說誰有理。常覺得大家朋友一場,不必太爭,不過就是打球而已。然而老被這樣講也感覺頗鳥,好像守不住我都是因為我偷吃步一樣。以下就是一種,請問各位大大,5:09-5:28 Kobe 那球算走步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dIj6bm86ns&spfreload=10 

    我覺得嚴格要說,是算走步。爭議的點是Kobe最後踏出的那步,他的腳可不可以離開地?如果離開地的話,他等於是停球後又多走了一步。但這種墊步(我也不知道該叫什麼)球場上常用,到底是球已經出手了那腳才起來,還是球還沒出手只是個墊步。這種爭議永遠講不完,我們業餘的又沒錄影重播,實在講不清楚。我是覺得大家常用,沒什麼好爭的,但人家守不住我就老說我走步,球就給人家,日子久了也挺不爽的。

    各位大大怎麼覺得呢?

     

  •  06-28-2016, 6:05 下午 504571 in reply to 504568

    Re: 想請問各位關於NBA的「走步」規則

    Keng:

    終於有人討論到走步的事情了。打球打了二十年,通常都是跟認識的人打。常常對方守不住我就說我走步,我不喜歡爭,人家說我走步我就給對方球,反正我們這種業餘的,又沒裁判又沒錄影,誰說誰有理。常覺得大家朋友一場,不必太爭,不過就是打球而已。然而老被這樣講也感覺頗鳥,好像守不住我都是因為我偷吃步一樣。以下就是一種,請問各位大大,5:09-5:28 Kobe 那球算走步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dIj6bm86ns&spfreload=10 

    我覺得嚴格要說,是算走步。爭議的點是Kobe最後踏出的那步,他的腳可不可以離開地?如果離開地的話,他等於是停球後又多走了一步。但這種墊步(我也不知道該叫什麼)球場上常用,到底是球已經出手了那腳才起來,還是球還沒出手只是個墊步。這種爭議永遠講不完,我們業餘的又沒錄影重播,實在講不清楚。我是覺得大家常用,沒什麼好爭的,但人家守不住我就老說我走步,球就給人家,日子久了也挺不爽的。

    各位大大怎麼覺得呢?

     

     當然沒有走步 絕對沒有走步 不但不是走步,還是一次漂亮的 up and under move (中文不知如何翻譯) 投籃假動作後跨步向籃框攻擊吧。

    若有人喊這走步,我建議他改去打羽毛球吧。真的 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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