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2732: 這個討論下來
小弟感覺自己真的是老了
我們這個年代所堅持的人情義理
已不復存在
這可能是這個時代的潮流吧
當然我只能不認同
卻也無法去反擊批評
不過我在職場上帶著小朋友們打拼時
還是會與他們溝通這些觀念
我覺得這個年代,套句老話說吧
"天理顛倒反"
企業把員工當賊
員工把企業當強盜
什麼...把員工當子女照顧
什麼...以廠為家...都成了天方夜譚
聽不下的人就當是個老人在嘮叨吧;
總之今天紀律委員會將做出決議
不管結果為何
個人以為最重要的就是球員約的問題
必需有法可依
在97法裡也完全避開這個爛根
有選秀辦法
可是選秀後第一期約的長度還是要有規範
要不還是會成為球團可鑽的漏洞
可作業的黑箱
新球隊成立時
不規定個別球員的約期長度
也該規定全隊的約期總合在一個合理範圍
要不國泰的終生雇用制...還是一個存在的問題
感謝各位圓球大大們賜教
lee2732圓球球友,
在姜鳳君這件事情上,我完全能了解你的感受. 在看過版上這麼多不同的回應跟裘爺的文章以後, 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
就姜鳳君的立場, 他有這個權力去追求他所希望的職場規劃跟利益, 我想這點大家都沒有意見. 引起眾怒的是國泰的反應.
但是我想換個角度, 如果姜鳳君有權力去追求他所希望的職場利益, 國泰何嘗沒有權力去追求他們球團的利益? 小蝦米有小蝦米的骨氣,大鯨魚有大鯨魚的力量.
先姑且不論95, 97這種 "甲組球員管理條例" 的法源依據跟法律強制性(我個人認為這種只是各隊跟籃協用來粉飾太平的一種書面"默契"), 其實從國泰放話要退賽時, 就多多少少可以看出國泰對於這個條款的態度跟這個條款的約束力. 有不少人搬出工作權這個大牌子, 憲法大家都可以google到, 如果版上有法律領域專長者也可以出來解釋. 可是就我的了解, 被封殺不是搬出工作權就可以解套的. 不然之前中華聯盟的叛將條款的受害者通通可以想辦法搞到大法官釋憲來解套.
今天各行各業在法律之下都有所謂的 "文化" 跟 "體制" 存在, 有些是對於該領域有相輔相成的作用, 有些則是積非成是, 積弊成習罷了. 通常打破這些破舊文化體制的人不是引領該領域創新提升的佼佼者, 就是帶著這個體制往下沉淪的禍首. 但有更多更多的是挑戰體制不成而死在沙灘上的前浪. 好比現在流行的無薪假跟22k新鮮人就業. 這種事情也是狗屁倒灶,可是在這些 "無薪假" "22k" 體制下的人們有做出什麼挑戰體制的反應呢? 多半是忍氣吞聲, 因為形勢比人強. 挑戰大環境的人都是黯然離場者多. 當然,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逆守順取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今天有天才球員如喇叭詹般橫空出世, 環境自然會順著這些人改變; 連19歲條款都可以特地延後. 但是台灣目前沒有任何籃球員可以創造這種環境. 以籃球員來說, 全亞洲目前可能也不過一個姚明有這個底氣做到喊水會結凍.
最後回到姜鳳君身上, 我認為每個人追求自身的利益無可厚非, 只是做法千百種. 他跟信安的故事或許可以給所有籃球圈內的人一種省思, 這種人才的內耗跟如同泥沼般的大環境. 至於這齣托棚的歹戲, 我看好國泰還是最後會笑的人. 理由很簡單, 國泰有錢, 有舞台, 有資源, 而姜鳳君只有一群在網路上關心她憲法工作權多過於她罰球命中率的球迷. 不信? 有哪個球迷可以跟我說她從出道到現在罰球是進步還是退步? 籃下單打擅長取分的動作是什麼? 球迷都不看球了, 球員不靠球團, 靠什麼? 很諷刺, 很無奈, 很心酸, 很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