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Wilt Chamberlain是代表費城勇士隊(現金州勇士隊)出賽,
比賽不在費城也不在紐約,而是賓州的賀喜鎮(賀喜巧克力的原產地),
而那場比賽觀眾大約4000多人,當然也沒有現今這般規格的轉播。
Wilt Chamberlain在拿下100分的那場比賽其實並沒有打完,
因為到Wilt Chamberlain得了第一百分時比賽就已經無法進行,
興奮的觀眾湧進球場打斷比賽,那時離終場還有46秒的時間。
我特別去提到這看似不重要的差異是為Wilt Chamberlain另一紀錄舖梗,
因為他那個球季的上場平均時間是破表的48.5分鐘,這怎麼可能?
因為那季連延長賽在內,Wilt Chamberlain總共只有六分鐘不在場上。
我是不知道那46秒有沒有算進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