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一下我被騙的往事!
我是LKK, 民國70年前後曾在飛駝乙隊(小飛駝)打了2年球, 當時飛駝乙隊有20多名球員,
大家在隸屬於國防部聯勤總部的飛駝隊耗兩三年, 都是為了當兵時能進入飛駝甲隊或陸光隊.
若進不了飛駝甲和陸光隊, 至少也能因"特種專長"分配到各級軍事院校當球隊訓練員, 這可是籃球學生當時最大的心願,
不然何苦要每日風雨無阻的到南港練球3小時, 還要經常巡迴全台和外島勞軍? 何況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津貼......
聯勤南港體育館每天從早到晚都有不同單位在使用,除了飛駝甲隊練球之外, 還有大官打羽毛球, 連勤內部舉行籃排球賽, 眷屬跳土風舞....還經常陳列軍事裝備開記者會等等.
國防部也知悉年輕球員的心理, 徹底的把我們榨乾, 除了訓練和比賽之外, 我們還要負責整個體育館的清潔工作, 簡直說吧! 就是把我們當苦隸, 每天練球前後都有做不完的公差......大家都咬著牙挺過去, 就為了最後的結果.
無奈最後許多不懂得拜碼頭,套關係的人(我就是其中之一), 白忙了兩年, 結果還是去當了大頭兵...急切的向聯勤詢問, 只得到"員額有限 "的答覆.
"員額有限 "是指飛駝甲和陸光隊, 我們認了, 技不如人, 誰叫我們未獲張老總的青睞.
但各級軍事院校及各軍團及軍種指揮部的缺還很多, 都被關係好背景強, 但完全不會打球的官兒子以特種專長的名義給佔光了.......
等我們當大頭兵從營,旅, 師級籃球賽中一步一步推進, 被選為軍團代表隊參加國軍運動會時, 才發現我們當時苦熬苦等的機會都被那些官兒子佔據了,
我們飛駝乙隊一共有14人分散各單位服役, 在國軍運動會時又相逢, 大家忿忿不平, 決定擺爛, 紛紛以受傷感冒胃痛等理由隨便打打, 最後消息傳到籃協, 多數人都被籃協輾轉告知"永不錄用".
所以我們退伍後全部無法再回球場, 幸好如此, 否則我今天絕不會是私人企業的負責人.
我不知該咒罵籃協, 還是感謝籃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