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ing Bull:
根據自己的耳朵,第一時間裁判哨聲在陳信安出手前已響起,連陳信安在進球後都要遲疑一下,等確定有犯規後才發出為自己慶祝的怒吼,所以應是何守正犯規,球進不算。
不過,算進也未嘗不可。因為何守正只摸了他一下,真正有犯規動作的是後來身體上與陳信安有接觸的吳岱豪,不過犯規也不明顯就是了。要吹進算,犯規者必須是吳岱豪。
總結。個人認為有犯規但不加罰是最好的判決。但判進算也絕對在合理、且可以接受的範圍。
還有,這個判斷是我在看球賽的第一時間就認為應該這麼判的判決,事後看重播或影帶也許較接近事實,但判決的人和觀眾卻是在第一時間看球賽的,所以我以這個為基準。
吳岱豪跟陳信安有接觸??我看重播跟新聞覺得吳岱豪好像沒碰到信安ㄝ....至於何守正他犯規的時候陳信安好像有在運了1.2步才上籃(我是不知道是不是連續動作啦!)所以我越來越覺得閻總是對的了..但是打人謾罵就不對...該罰的還是要罰....畢竟到頭說回來...台啤領先15分自己沒把握住才會有那一顆爭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