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3 來源: 網易體育專稿 作者:LRover
老尼爾森說,聯盟取前16的球隊進行季後賽無疑更加公平。可是,眾所周知的
是,今年是不可能實現這點的,他的球隊唯有力爭西部第八才能免除出局的遺憾了……
網易體育4月13日消息
今年西部競爭激烈異常。再過幾天,掘金和勇士當中注定有一支球隊要成為季後賽看客。
對此,「深受其害」的老尼爾森表示,他希望聯盟著眼未來考慮規則的修改,避免再次發生今年這種47勝出局的尷尬局面。
「我希望聯盟調整一下,或者最起碼商談一下這個問題。」尼爾森說,「把東西部結合起來,取成績最好的16支隊伍進行季後賽對抗可能會更公平一些……我提這樣的意見,是考慮到現在的交通已經大為改善了。既然如此,讓西部球隊多打東部又何妨呢?每支球隊之間進行次數相同的比賽,然後由前16名出線,我肯定支持。」
如果現在馬上按照老尼爾森的想法去辦,掘金和勇士在爭奪的就僅僅是聯盟第11名了,可以說他們早已確保了季後賽資格。
「我當然同意,」掘金主帥卡爾表示,「把最好的16支球隊留下絕對有趣。」
當然,按設想進行的話,每支球隊的比賽場次就得改變。要不進行87場(29*3),要不只進行58場(29*2)。卡爾質疑聯盟會不會進行這樣的調整,因為調整後,同賽區的球隊之間進行比賽的次數必然減少,像西南內戰這種重頭戲也就被刪掉了。不過,卡爾試圖證明調整後的方案更能保證票房。「棒球聯盟就是例子,他們改用了亂戰制度。沒有分區的情況下,比賽質量更加有保證,上座率也提高了不少。」
遺憾的是,要促進革新,不然要有犧牲品,而掘金和勇士當中,無疑有一隊將扛起這個艱巨的使命。
「我之前想過,在拿下第46勝以後應該可以輪休球員,備戰季後賽了。」老尼爾森說,「現在,我們可沒那種閒情。」
http://sports.163.com/08/0413/22/49EP1H1T00051C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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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很想知道為何nba要以分東西區、分組戰績來做為進入季後賽的依據?
有人能告訴我嗎?NBA當局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美國版圖比較大,分區、分組比較好劃分各隊的地理位置那當然是OK
而且在對戰組合上,可能比較方便,也符合經濟效益,球隊比賽間也不用受奔波之苦
而且分區分組的話,才有東西區明星賽,這我也知道
分區分組比較具的話題性,也比較有彼此對抗的感覺~~
簡單說一句,分組分組比較具有競爭力!!!
但如果沒有辦法依戰績取前16強的話,那季後賽就沒那麼刺激了
而且會很不公平又充滿了矛盾!!!
分區冠軍可以擁有前四種子順位的保證
結果爵士因為是分區冠軍可以排在第四名
那西南組的馬刺、火箭、黃蜂、小牛、灰熊呢?五強隊卻只能有一隊是第一名
反而落得馬刺、火箭的戰績比爵士好卻排在後面的尷尬處境?
50勝在東區可以排到第3名,在西區卻進不了季後賽?
是很有話題性沒錯
這對於弱隊來說的好處就是可以以好的「運氣」進入較好的排名
但老實說,感覺很幹....
然後又有一堆保皇派的在那說分區才有分區冠軍等等之類的
可是不公平的事實就擺在眼前
「50勝在西區進不了季後賽」...這是不睜的事實
我不知那得到分區冠軍又有何意義呢?
一堆人為傳統而傳統,我覺得時代在走,要跟著潮流走才對,該要改革就大膽創新
很想看看NBA廢除所以分區制度來個大混亂,打一季試看看成效如何
頂多再頂多失敗而已嘛,我就不相信因為會流失多少球迷
反而看球的人會因此而增加也說不一定呢
看看人家東區輕鬆寫意,像老鷹、七六人那種四成勝率的球隊可以進季後賽
我不知西區球隊看在眼裡,心裡有什麼滋味?
假設季後賽的名額可以改成取戰績最好的前16隊的話,那我個人覺得,第一輪的賽制可以改成五戰三勝制打2-2-1,或是七戰四勝採2-3-2的方式
就可以避免因為距離太遠而造成交通不便或是成本過高
但若可以增加比賽的對抗度及刺激性,我相信在人和的方面絕對絕對可以克服的
只是看NBA當局「要不要」而已
以上,想看看各位的想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