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根本的問題
第一,NBA球隊除非倒閉或重大事故,否則不可能縮編
第二,如果全都各打3場,那主客場怎麼分,這樣會造成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比如說...你的隊伍抽籤決定對上塞爾蒂克、馬刺、湖人、爵士、活塞、太陽都要打兩場客場
而另一支球隊抽籤決定對上灰熊、快艇、熱火、灰狼、超音速都是打兩場主場
這一來一往間...戰績會差幾勝 ? 你不會很囧嗎...
第一:我知道要縮編可以說是不可能,因為我覺得很多排名倒數的球隊的先發球員,真的連先發的能力都還不足,縮編只是我的想法。
第二:你說的沒錯,我是思慮不夠完整,我後來想了一下,我覺得分成東西區各14支球隊之後,跨區打2場,本區的打4場。我以灰熊隊為例,灰雄跟東區的14支球隊,每支主客場各打1場,這樣就14*2=28。灰雄跟西區的剩下十三個球隊對戰,主客場各打2場,就是13*4=52。這樣28+52=80,同理東區也是如此,比起原賽制少一場而已,我覺得這樣就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