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個...也可以堅持成這樣
1. 九淺一深,是全文較有限制閱讀的措辭;但您不知其中三昧,也沒有檢舉這一段,個人不解?
2. 叫春說,有那一個大問題?
3. 陰毛論,您是在質疑作者譏諷有鄉音的長輩,影射族群問題? (看來您一定也不知,毛=謀的典故)
猥褻行為和妨害風化,針對的是客體是否引起性慾....不會吧
一個人(絕對不需分男女)
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是法律問題
整理服裝,是修養問題
調整皮帶,是你(妳)看的順不順眼的問題
個人覺得,這一篇在網路世界是順不順眼的問題,
可以討論和不喜歡,但沒有必要到"絕對不能再犯"
如同您發這個主題,應該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同文同種的文明人,沒有資源爭奪的情形下,衝突無非是要把自己的認知,套用在別人思考中
檳榔西施有罪時,是因為引起性慾的可能與交易
您看到吳X憲的節目,全民XX黨,要轉台....連廣告都不能巡邏到....那是商業交易行為,看廣告就完成交易
記得,看到"大學生了沒",電視要轉台...節目表要挖洞...免得對不起自己
M.J & 小愛
奪我幼年,青少年,大學期的青春與清純......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