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參加身心障礙的運動會,我這隊是108分 對方是12分.因為我是小時候小指頭被門夾斷,是算輕度. 然後我202公分 106公斤 ,幾乎都在快攻 不然就3分 有幾次灌籃而已.
老實說我這樣去參賽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