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朱老大的精闢分析
以及莊老哥和chinshen兄的詳盡補充
讓小弟彷彿又回到了90年代那華麗的古戰場
剛剛拿出珍藏以久的"祖母"球鞋
Larry Johnson那197cm、穿梭禁區對抗動輒高他10公分對手的身影再度浮現
也許正如大家所說 他不是個稱職的救世主 也不夠格進入名人堂
但至少我在他身上可以看到不屈服於身材劣勢的頑強鬥志
以及運用身材厚度征服高度的熱血態度!!
我想這等態度才是"真態度"
應該可供同樣視Larry Johnson為籃壇終極偶像、並以2號作為永久球號的"黑人"
拿來作為找回球隊真正"態度"的圭臬吧.............
一個好的廣告,
會加速不良商品的滅亡。
所以........我還是甭自我介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