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莊:
一切都是因為「綁球員」所引起的, 這種陋習在台灣女籃圈已行之有年了. 此舉雖然預先幫助了不少貧困學生繼續籃球之路, 若干年後, 卻又阻斷了許多優秀球員的籃球之夢, 更妨礙了整個台灣女籃的發展和成長.
姜鳳君從13歲進入淡水國中就加入國泰「金控」了. 這15年來正式穿上國泰球衣打球的時間大約10年, 前5年可稱為「播種期」也就是「虧損期」, 後10年可視為「收割期」也就是「獲益期」. 因為姜鳳君的「剩餘價值」大約還有3年, 所以國泰擺明不願意讓其他球隊收割自己辛苦播種的投資.
其實球團的思考邏輯和計算方式很簡單, 他們認為播種期只有我在虧損, 收割期則是雙方獲益, 橫豎都是球員獲利較多. 所以想要中途轉隊的球員, 就要彌補先前的虧損, 否則就得禁足兩年.
簡單說吧, 都是因為當初那筆「包養金」在擺不平, 所以球員遇到這個問題時才會「理很直但氣不壯」; 球團則是「理不直但氣很壯」. 「綁球員」算不算是功過各半呢? 很想聽聽朱哥和大家的意見.
這種事很難禁絕,就看這些球團們,到底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球員以及整個大環境中的利益。很顯然的,這些支持女籃的企業,根本就只是為了自己而已,既然這樣,不如倒一倒算了。有的家長一開始為了那一些錢,結果最後讓孩子損失得更大,無辜的是球員,因為他們在被簽約的時候根本都是未成年,他們根本不懂事,卻要被影響這後面的人生,真的要怪他們嗎?
球員從國中開始綁,基本上就是揠苗助長的結果。日本有這樣幹嗎?韓國有這樣幹嗎?他們比台灣到底是強是弱?一目瞭然。現在女籃這許多的陋習,跟清代要女人纏小腳到底有何分別?喔,球員到了20幾歲,膝蓋、腳踝動過好幾次刀的不知有幾個,到了20幾歲還不准交男朋友,只能住在宿舍,我倒想問問這是何道理?要離隊轉隊,還要付一大筆贖身費,還要下禁令不准他們為其他球隊打球。口口聲聲說愛球員,為球員打算,打什麼算?她聽話就是好孩子給糖吃,她不聽話就連同未來一起封殺,這他X的是什麼社會啊?
現在最直接的結果是,更多好的人材,原本可以打籃球的人材,寧可去做別的,也不願打籃球。這幾年下來,台灣女籃的人材已經凋零,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這絕不是什麼功過各半,而是有過無功。我情願台灣女籃的實力打不進世錦賽,我也不要這樣一個畸形到不行的女籃大院,繼續在台灣生存。
我的新浪blog
http://blog.sina.com.cn/twiverson
我的新浪微博
http://t.sina.com.cn/16663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