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莊:
冤要有頭, 債要有主........場內不准進食是新莊體育場的規定, 租用場館時就已被明載於契約中. 不光是瓊斯盃如此, 所有在該館舉辦的活動都被要求遵守. 籃協和主辦單位才不會管那麼多, 只是怕保證金被台北縣政府沒收而已.
至於「工作人員因情況特殊得於場內用餐, 但餐盒殘羹必須自行攜出」也有但書於租約中, 不是周官和百姓的問題. 不爽的人應該去罵台北縣政府才對, 不要遷怒無辜. 再說, 除了慈濟的師兄師姊之外, 台灣的觀眾有可能把「餐盒殘羹自行攜出」嗎?
1.我相信當天幾乎沒有慈濟師兄師姐在場,但當天散場時大家幾乎都會將垃圾丟棄於場館內四周的垃圾桶!!
2.至於工作人員因特殊情況(何謂特殊情況很模糊吧??!!)下這個情形是可以避免的,你還是不懂何謂工作人員數量及執掌調度嗎?
3.我的對象不是吃飯的工讀生,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誰不需要吃飯喝水?我針對的是誰告訴他們及容許他們在"禁帶外食"的地方用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