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副院長游錫堃自請辭職獲准
消防署
署長陳弘毅記大過一次(自請辭職獲准)
副署長陳武雄記大過一次
勤務中心主任張勝雄記大過一次
勤務中心輪值職科長許清輝記大過並調非主管職務
勤務中心接電話科員呂文村記小過兩次
科員陳清財記小過一次
警政署
署長丁原進記大過一次(自請辭職獲准)
空警隊長楊德輝記大過一次
台中第二分隊隊長劉永全記大過一次
國防部
作戰次長胡鎮埔中將記小過一次
作戰司令部副司令鍾申寧少將記大過一次
聯隊長蔡竹有少將記過兩次
搜救中心副搜救長貿少虹中校記大過一次
嘉義縣
消防局長謝新庸記大過一次
副局長江國鈞大過一次
火災調查課長許明義大過一次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翁志和小過兩次
課員張峻壽申誡兩次
隊員黃耀華申誡兩次
隊員蔡侑哲申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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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懲處名單出自扁政府時期所發生慘絕人寰的「八掌溪四死案」. 該慘案乃扁政府見死不救, 四名死者受困於沙洲近兩小時, 最後慘遭溪水吞噬. 八掌溪事件並非天災, 純屬人禍, 理當大規模懲處失職官員, 否則難息民怨.
這次莫拉克降下驚人雨量, 災難爆發於瞬間, 根本不及反應. 況且馬政府並無見死不救, 所有死者均於瞬間遭土石淹沒, 或因橋斷路塌而於瞬間落水, 無一是因搶救不及而喪命. 本案純屬天災, 並非人禍, 不宜懲處無辜官員, 否則必釀官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