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朱哥的看法. 這件事其實就是扒糞新聞.
再者我覺得台灣的員警也很難做. 像這種酒醉鬧事的依規定根本就是可以直接銬起來的. 等他酒醒單子簽一簽, 該罰的罰一罰就可以結案. 但是沒依規定做又找記者來, 我想也是怕要是照程序來背後的達欣恐怕會給所長關切關切. 不照規矩來社會秩序又無法維持,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畸形的處理方式. 這對生活在台灣的所有人都不是好消息. 一件過錯故意忽略或是過度放大都是對體制的一種傷害. 李豐永球員這樣在派出所酒最鬧事不應該, 但是員警以至媒體的處理也失當. 但是他女朋友真是個好人阿, 令人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