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最後我想大概是採取麥雅惠模式
先把今年wsbl打完
球團相爭....球員跟球迷永遠是輸家
裘爺寫的東西...其實比較偏向現實面
但現實...不一定是正確的
事實上...任何法規...都不能超逾憲法的精神與規範
籃協的規定也是一樣
而工作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之一
不能因為國泰每年花4000萬在女籃上...
就把阻礙他人工作權視為合理的行為
會這樣想的人....邏輯顯然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