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廢死刑的人 , 都說是站在人道的立場....
但....以一個社會而言 ,
是維護犯罪人權為優先...? 還是維持社會秩序為優先...?
是同情犯罪者為優先...? 還是協助被害者或其家屬為優先...?
是以無強制力的人權宣言為優先...? 還是堅守法律的權威性為優先...?
我認同廢死的理由 , 但不把廢死作為目標......
死刑是一道心理上的最後防線 , 備而不用的嚇阻手段....
死刑存在的目的不是殺人 , 而是一種警醒...
要使: { 膽大妄為者慮 , 怯懦欲做者懼... }
最後...我提出一個想法 ,
理想人權是社會發展的充分條件 , 法律與教育的完備才是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 ,
(註: 理想人權----簡單可以解釋為墨子的兼愛思想 )
在我們的法律/教育 , 尚未能使民向善之前 , 追求理想人權就是天方夜譚....
因為必要條件( 法律/教育 )沒有到達一定水準 , 何來充分條件( 廢死/理想人權 )的成立...?
基礎未固 , 欲求高牆華樓 , 豈非緣木求魚 , 捨本逐末 , 好高騖遠...??
追求理想人權的時候 , 是否也該更加關注教育事務?
一個偏執的NBA球衣收集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