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該聯盟訴求是以更慎重、嚴謹的態度去舉證、判刑,我想不會被砲轟的那麼慘,當他們提出廢死的訴求時,請問配套措施是什麼?今天只用了一句死刑犯也有人權這頂大帽子蓋下來,全民就要買單?這根本就是拿死刑犯來消費兼作秀
今天單純就死刑該不該廢除就事論事,而不是另外附加太多的但書去支持這本來就不合理的議題。因為法律再完善,有心人依舊可以鑽漏洞,但道德標準是普遍存在人民心中的,當情理法凌駕於法理情上時,試問法律何用?社會秩序如何維持?大家都從情感面的議題去切入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