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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  05-13-2010, 6:34 上午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kuwan1987:
    shanesid:

    治亂世用重典

    說要廢死要原諒寬恕 OK

    麻煩等你有親人被人以殘忍之手段殺害

    (非過失喔...)之後 還能原諒 寬恕對方再來談吧

    我想這絕大多數的人是做不到的

    聖人10000人有沒有一個還是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错杀好人是司法程序的问题 跟废不废除死刑没关系

    可是呢 我在想 大多数人的意志就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合理吗?

    至于有人说的别人杀了我的亲人怎样怎样我能不能原谅他 这跟废不废死是两码事好吗

    一个人罪大恶极 大家说他真该死 可是大家说他该死他就该死吗?

     

     

    那我問你 難道被他殺害的被害人該死嗎?

    就算是被害人真的被大家認為該死 但此君並無做出任何犯法的行為

    難道就該死嗎?

    而通常被害人有哪個他媽的該死?

    廢死聯盟有一句話講的有道理 只是他沒有資格講...

    "一個人沒有權利去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存權"

    包含殺人犯自己本身都沒有

    那既然此殺人犯已經殺了人(即剝奪另一人之生存權)

    是否該位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謂的負責不是抄抄心經 信個教 跟被害人家屬說個對不起就可以解決了

    有那麼好解決 那他媽的還需要法律幹麻?

    就是因為此人犯已深刻的危害到這個社會的安定 大多數人的生命安全

    而法律 是保護好人 不是壞人(雖然常常好人沒有被保護到= =")

     所以該死

    而且通常在台灣被判死刑的 有哪個身上背的人命少於2條?

    再說到終身監禁的問題

    殺人者被判死刑了 就是法官在好幾審之後認定 此人無悔改之意

    才會判死刑(死刑也不是隨便就可以判拉)

    那殺人者是否該位自己的行為負責 為什麼國家還要花錢去養一個

    就算放出來再犯的機率遠高於悔改機率的人?

    要終身監禁 我覺得OK 但是為啥要全民負擔他的伙食費?

    如果該人犯能自己種自己三餐要吃的東西

    米 菜 等..五穀雜糧

    要吃肉? 請受刑人家屬自行負擔

    衣服?請廢死聯盟負擔或者家屬自行給他 

    另外 終身不能假釋 那我就可以接受

     只要不要花到全民的任何一毛錢 那我OK

    但你想 這他媽的在台灣可能實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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