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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  05-13-2010, 10:26 上午

    Re: 昨天台灣又寫下新歷史! 四死刑犯快速槍決

    chen ago:

    文有點長~ 轉自蘋果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台中巿街頭昨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死亡車禍。酒駕肇事的賓士駕駛撞死騎單車婦人後,竟找來七、八名黑衣人到場助陣,對警察叫囂、推打警察;其中一名黑衣人更是漠視公權力,不但囂張地駕車撞警車,還二度衝入車禍封鎖線、輾過死者右腿斷肢。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

    令人髮指

    警方調查,昨晨五時許,婦人黃惠卿(五十六歲)訪友後騎單車返家,在經陝西路、文心路口時,被駕賓士載女友的彭偉明(二十五歲,毒品、妨害自由前科)撞飛約五十公尺,當場頭骨破裂,右小腿被撞斷、飛離身體約五公尺遠,黃婦假牙、眼鏡、衣服散落一地,現場血跡斑斑。肇事賓士疑高速行駛,車頭嚴重毀損,煞車痕長達六十公尺,停車處距撞擊點達百公尺遠。

    兩度開車衝撞

    警方到場時黃惠卿已無生命跡象,警方隨即對彭偉明酒測,酒測值為零點零六毫克。他表示,前晚在女友家吃了一、兩碗薑母鴨,天亮酒退後才開車載女友外出,沒注意右側有單車騎士穿越馬路。彭偉明因未帶證件,當場打電話給友人張惟勛,請他幫忙帶駕照到場。
    不料,張惟勛(二十七歲,組織犯罪前科)也帶著酒味到場,還撂來七、八名黑衣人,欲強行進入車禍封鎖線找彭偉明遭警制止,張竟嗆聲:「警察是多大、三小、幹你娘。」部分黑衣人還動手推警員,彭偉明等忙勸阻才平息。
    但張惟勛不願善罷甘休,駕黑色轎車繞了一圈後直闖封鎖區,先撞倒安全錐、再輾過死者右腿斷肢,警方記下車號以無線電通報警網攔查,並以兩輛警車擋住車道,張惟勛離去後,黑衣人也一哄而散。十分鐘後,張惟勛二度開車重回現場,衝撞擋道的警車、再度輾過死者右腿斷肢加速逃逸。

    家屬斥「惡質」

    目擊的死者弟弟氣得大罵:「實在有夠惡質!人都撞死了,對死者及家屬一句道歉都沒有,還找人來挑釁,更可惡的是開車輾過死者屍體兩次,沒道德到對死者如此不敬。」
    一小時後,張惟勛由友人開車載到派出所投案,他承認故意開車衝撞封鎖現場安全錐,聲稱「不知有輾到死者斷掉的腿。」張的酒測值達零點八一毫克,他辯稱原本沒喝酒,在友人載他到案途中,因情緒緊張才喝酒紓壓,警方雖在其友人車上發現數罐啤酒,但懷疑他故布疑陣,企圖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指出,車禍現場即聞到張惟勛身上帶有酒味,且目睹他有駕車行為,認為他說事後才喝酒是推托之詞,訊後依毀損屍體、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而肇事的彭偉明則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輾屍可囚5年

    律師郭隆偉表示,開車輾過死者斷肢,觸犯《刑法》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妨害公務罪,最高分別可判刑五年;若警方將斷肢列為證物,張惟勛還另涉《刑法》湮滅證據罪,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
    彭偉明的父親說,很少與兒子聯絡,不知賺什麼錢可以開賓士。警方則表示,彭、張自稱無業,但從兩人前科及背景研判,可能討債為生,將再調查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此外同夥黑衣人也涉毆打警員,將追查到案。

     

     

    廢死嗎?還早勒,社會上有這種人存在廢什麼死? 這樣都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死者跟肇事者無冤無仇吧?撞死人也能這麼囂張?

     如此人渣,冤魂索命。


    活著從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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