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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東區決賽] (2) Magic VS (4) Celtics

  •  05-28-2010, 1:42 下午

    Re: [東區決賽] (2) Magic VS (4) Celtics

    wesdeneo:
    crazyjason23:
    johny888:

    自由心證跟睜眼說瞎話是不一樣的喔

    例:在這個版是不是只能說BOS好話,那叫自由心證。

    但是如果是說只有BOS的球迷才能看這個討論串,那叫睜眼說瞎話。

    我只是舉例.....

    所以裁判還是有可能會被禁吹的

    另外,補充一點

    我是不知道美國的公然侮辱的定義是什麼

    不過就以台灣來說,並非對著空地罵就沒事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是「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所謂「侮辱」,乃謂不指摘具體事實,而從事可能貶損他人社會評價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也就是使人難堪為目的的一切輕蔑人的行為皆為侮辱,例如嘲弄及辱罵。

    以上面的案例來說,他雖然轉身沒有對著裁判罵,但是只要是多數人可以知道(在地的球迷及電視機前的球迷應該都有看到轉播到罵髒話的鏡頭,這就符合不特定多數人)。

    而以NBA的內容來說,我在前面也有提到,我再重複說一次,屎蛋對於NBA球員的囂張跋扈的行為覺得太誇張,才會有所謂的零容忍,而裁判們只是照著屎蛋的規定走,所以我個人也覺得,『依照規定』第二次的技術犯規判決是正確的,只是這個判決有可能會影響到比賽的勝負。



    你是哪邊有問題?運動也扯到公然侮辱
    最看不慣的就是有人不懂法卻要裝懂,凡事擴大解釋,犯罪人絕對抓不完
    照你的說法不用到什麼NBA層級啦!外頭的三打三就是幹來幹去的,難道那些全是公然侮辱?

    +1

    拿中華民國刑法來討論NBA球員場上的行為真是扯蛋

    何況NBA撤的就是第二個T 倒想聽聽看這位仁兄怎麼自圓其說

    還有 "零容忍"已經不知道是幾年前的事了

    當年的"零容忍"就是因為球員反彈更嚴重 給予裁判太多權力 所以NBA後來才又把尺度放寬一些

    要不然以那時候的標準 對裁判大聲靠么 揮個空拳抗議等等都可以被T

    今年季後賽不知道看到多少都沒事 哪有等到Perkins這個鳥T事件發生後才拿出來講的道理

    首先,我的想法是,現在的人看文章都不仔細看完的嗎?
    還是只要有回文就OK的發文部隊
    亦或所有不利於BOS支持者的言論就可以視而不見
    法律並非我的專業,我只是不喜歡看到似是而非的東西

    那些在砲我提到中華民國刑法的人
    麻煩請翻到討論串第68頁
    是由這位mephew1029大大(頭像是BOS的賽王,應該就可以稱為BOS球迷吧)
    當我在針對他所提出的疑問進行回覆的時候,所提到到『公然侮辱』
    原來只要是BOS球迷所提出來的就沒關係
    還有人+1勒

    再來所謂的零容忍,是在2006年提出的,已經有4年了
    後來由大家也在砲的老魚夫當上球員工會主席的時候有去爭取過
    有變比較好嗎?不要說在球場上的動作
    連在自己的部落格寫東西都要罰錢,本季也有幾位總教練針對裁判的尺度進行公開的評論
    結果就是換來一張張的罰單,這就是零容忍
    該是說BOS的球迷太幸福嗎,還是說BOS的球員比較大牌
    所以讓人感覺到零容忍已經有放寬了
    不過有看魔獸跟KOBE比賽的人就知道,原來他們的牌子這麼小

    Perkins這次算鳥T??魔獸應該去自殺了吧.....

    真的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的看球
    而那些為了砲而砲的人
    不奢望能夠就此停息戰火
    但希望能好好的、完整的看完每篇的內容再砲


    真話總是比較傷人,所以很多人喜歡聽謊話
    但是還有一種人,喜歡的是睜眼說瞎話
    ================================
    打球不髒就沒辦法贏球的球隊就叫做防守專長
觀看完整的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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