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an_chen:
自身法律之外的「道德倫理」誰可以判斷對錯?是你? 是我? 還是神?
古代中國女人裹小腳、三從四德、指腹為婚、女子無才便是德
當時所謂的道德以現在潮流觀之 誰對誰錯?
拿目無法紀 殺人放火的「法律層面」可以對比恰似外遇劈腿的婚姻關係?
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還是你認為需要跟古代一樣浸豬籠?
如果外遇劈腿=殺人放火 我也無話說 請把他加入法律裡面 跟阿拉伯世界一樣
再來我是指「商場」上的人情義理 商場如戰場 仁義有用?
我想去問春秋宋襄公最清楚有沒有用
OO公司沒有因為這起事件倒閉 超級Sales也不會因為這件事攬不到業績
小題當然可以大作也可以一笑至之 所以我才說給各位大大參考不是嗎~
若以成敗評論人的行為..
OO公司還在,不代表這樣對待員工是明智,也許員工尚未發作..
君不見富士康在大陸的窘境,也許該公司以繼續撐下去,但若能重新選擇,他們一定會避免這種事發生,除非這樣會斷公司財路。
LBJ的做為現在看似沒有立即的傷害(除了排山倒海的批評),但難保未來不會有反效果...因為確實不少人被他激怒了~
何況LBJ並非得這樣做,才能保證自己能轉隊、不虧錢,或全盤皆輸,或跟宋襄公一樣被打敗.....
他有選擇的餘地,這才是為人所詬病。
世上有許多拿捏不清的標準我也知道
過去要綁小腿浸豬籠相信多數人生活在那時代都不會有異議吧....
我們會不贊成主要價值觀不同,時代也不一樣。
而拿法律問題對比那些並非將之視為等同,
而是針對這世道人情義理很重要嗎?上面是員工對老闆,下面是老闆對員工,誰對誰錯?
我不認同因為有人不這麼做,所以這不重要!
商場固然爾虞我詐,但基本的信用或厚道((隨便舉例))依然是處事根基。
不然也不會在業界聽到有人痛批不夠厚道或沒有信用或其他問題。
這並非只有阿拉伯世界才如此.....
當然也許終歸還是"世間沒有絕對標準,是非對錯沒有寫在天上,凡事見仁見智"
若是到這層面我也沒話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