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Lebron James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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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0, 11:57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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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wawa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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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07-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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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_chen: tmac3616: sam: 會飛的野獸:
就背叛這個字來說
這
是有合約卻不想履行叫"背叛"
還是合約走完閃人叫"背叛"
這樣再沒有交集我想我們也很難討論下去
野獸,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職場經驗,有的話你應該不難了解所謂的背叛不等於只是合約上的問題。
LBJ的動作就像是一間公司的大支柱要跳槽了卻不跟同事還有老闆講。
你知道這樣對公司的傷害有多大,就算沒有合約在身就整個該有的職場道義上LBJ完全不及格。
假設你公司某一個要角突然跑去別的公司上班把所有的案子全部丟下不管了你認為這樣是對的嗎?
同意這是職業道德問題...一个人沒職業道德你會相信他嗎
NBA制度明明就是聘雇制度 幾年幾聘
合約到期走人天經地義 從沒聽過雇員合約到了還不可以走的
而況老闆又不是當天才知道他合約已經到期
交接??? 交接什麼 這樣比喻似乎怪怪的~
如果是職業道德問題 你該問熱火為何還要跟他簽約
NBA制度也沒說這樣不能簽吧 要不然一人一信寫去當局抗議阿
話說這個議題已經講很久了 看不順眼的也是看不順眼 多說無益~
合約到期前
小皇后可是不接球團的手機,也不回MAIL的
這個你知道嗎
合約一到期
馬上開啪 開記者會
事後還放話沒有好幫手
我想被燒球衣也是剛好而已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個老梗想起來也是滿有道理的
失去 是讓我能更勇往直前的動力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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