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cloud: tare88:
至於風度的問題,有一句俗話說看一個人要看他失敗時候的樣子。
現在很多年輕球員,贏球的時候趾高氣揚不可一世,輸球的時候常常連留在場上恭賀對手晉級都辦不到;不是臭著一張臉躲進休息室,就是早早故意犯規被提早趕出場。美其名曰性情中人,講難聽就是輸不起罷了。
怎麼讓我聯想起前年輸給魔術的LBJ呢。
不過,不論是誰這些行為都很要不得。
雖然都是沒風度的行為 ,不過我覺得Bynum的行為惡劣多了,LeBron起碼沒有〝蓄意〞傷害對手的身體健康來發洩輸球的怒氣。
而Bynum卻把輸球的怒氣發洩在別人的身體上,事後被裁判趕出場,還直接脫下了球衣大搖大擺的走人。他似乎一點都不覺得〝萬一〞造成Barea的職業生涯就此結束是多麼嚴重的事,頂多就是禁個賽與罰個錢就了事,一付他人死活與我何干的感覺。
我覺得這種心態實在很要不得 。
對了,倘若小牛隊的板凳球員按奈不住,群起衝向球場,那麼接下來豈不是要面對禁賽的處份嗎?所幸他們是沒有因此而衝向球場去找Bynum算帳,否則到了西區決賽不就虧大了!?
Competition can bring out a guys dark side.
在NBA,所謂的忠誠,就是只准球隊恣意交易球員,絕大多數的球員都沒有拒絕交易的權力,這就是所謂的在商言商。
忠誠不是相對的,球隊可以對球員不忠,球員不可對球隊不忠!
這就是NBA式的忠誠。
資方萬歲萬歲萬萬歲! (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