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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金酒傳中止贊助 SBL拉警報

  •  06-20-2011, 8:10 上午

    Re: 金酒傳中止贊助 SBL拉警報

    ec75413:
    rock13:

    以下是裘必勝文章中的一段:

    我在專欄中提過很多次,SBL新人選秀會未必完美,但絕對夠用,也能建立公平、合理機制,避免惡性挖角和壟斷,
    同時朝均衡球隊實力的方向前進。2007-08年製訂SBL新人選秀規範時,為何沒有加入新人合約、薪水上限或下限,
    那是七支球隊不要細列,只求規範建立選秀機制就好,讓新人市場可以更公平、公開,避免惡性挖角情況,達到均
    衡球隊實力的目標。


    想請問,站在球員的立場沒有制訂新秀的"薪資規定"(不限指上限或下限的問題,真正問題所在是新秀的薪資規定吧)哪裡公平了?
    這樣又哪裡建立公平,合理機制?這根本是不完美,不公平,不合理的機制吧!!
    新秀的薪資制度都有國外的職業聯盟規範方法可供參考,難道制定制度的七支球隊會不知道?

    目前SBL球員福利比較好的球隊大概都是前段班,狀元必須去福利(硬體,軟體資源等等)較不好的球隊就不說了,
    還必須非常有可能拿的比選秀順位比自己低的球員更少的薪水(解讀為身手越好得到薪資福利及資源都只能更少),這種可
    笑的沒有薪資規定叫做"讓新人市場可以更公平、公開,避免惡性挖角情況,達到均衡球隊實力的目標。"?
    對於球員到底更公平在哪裡?這種規矩到底"夠用"在哪裡?
    那假如金酒今天開出給周柏臣月薪兩萬五高於最低薪資的標準,不簽約就沒SBL作為舞台,沒球打,兩年後再來,而且這種球隊文化
    根本就是萬年殿底的球隊,兩年後再來假如又是金酒是爐主,反正有身手的台灣球員都比較衰就是了
    又假如金酒選了不簽約,或是不玩了呢?

    這些難道都跟這次打破選秀規矩無關?

    裕隆打破協議固然應該被撻伐,但比起上述這些,應該先討論的優先順序為何?選秀的規定不完美與造成這次
    事的先後順序又為合?身為那個"看得更清楚"的球評,那麼清楚的球評為何不見把這背後的議題拿出來討論?
    有沒有在去詳細了解球員報到後不簽約背後的原因及理由?

     假如這是七隊的"協議",那也就是"資方"單純訂定的爛規矩,我假如是球員倒是很樂見裕隆這樣不守規矩的做法
    ,而反正都是狗咬狗,管SBL有沒有辦法運作下去,有本事有身手的人就到資源更多的球隊,SBL狀況每況愈下,先
    拿到內容比較好的合約合同再說吧

    最後真的想講,那篇文中很多用詞,如"智商有落差","劣級文化的根源"等等,這些也似乎是一般大眾對於裘球評
    的評語及觀點吧!!

    我想 他所說的公平 是指「各球團間」的公平,

    不過當初這選秀規則就是球團訂的 資方忽視球員的權益 這是球團的責任。

    如果裕隆真心想好好對待球員 那當初又怎麼會認同無保證薪資這種爛選秀制度?

    說穿了 我覺得這些財團當初根本就沒有考慮球員利益,

    那這樣不管規範如何 最後一定都是球員吃虧。

    不如像黃朝和說的 趁機制定保證薪資吧!

    此時該做的不是破壞選秀制度 走制度外的事情,

    而是趕緊補強制度上的漏洞才對吧!

    簡維宏說的沒錯 SBL已經不再是那封閉的環境了,

    如果財團們再亂搞, 那說不定以後明星球員就直接到對岸打球了。

    再以「壟斷市場」的心態去處理球員, 到最後重創的還是台灣籃壇自己。

    身為監督者與總管理者的籃協 必須更加堤防。

    由於我電腦中我的最愛連結圓球都是直接連結最新文章,我是看到朱哥
    說裘球評文章裡說得很清楚我才去首頁找文章看,沒注意到簡維宏作者這篇
    ,剛剛看完後我覺得身為文字作者的他表達的比我更清楚更完整也更周詳,建
    議大家可以去看看(假如我有早看到我就不會落落長打一堆了,直接附連結就好....)


    我上面的發文中也有說明有些是我是站在球員的立場,也說明了裕隆這樣等於破壞
    各隊協議好的事情固然應該被撻伐,但制度的不完美以及造成這件事情的先後以及因
    果,到底討論的優先順序應該為何?假如一個球評都沒有跟球員有所接觸聽聽他們的心聲
    以及現況,怎麼敢以"看得更清楚"的球評,甚至籃球人自居,有些事甚至不用是所謂的籃球
    人媒體人大家都知道吧
    也正因為如此,我才說"站在球員的立場",都是資方自己協議,資方自己協議的"彼此間公平",
    怎麼樣都是資方得利的情況下,大家覺得球員應該怎麼想?

    又如同協定是七個球團協定,但為何當討論"這些財團"的時候一開始又是拿
    "如果裕隆真心想好好對待球員 那當初又怎麼會認同無保證薪資這種爛選秀制度?"
    (雖然我覺得ec兄也許言者無意)


    況且任何事情是相對的,至少對於"球員"來說,我聽到的很多是認同裕隆對球員照顧
    這塊,當然這背後可以討論的很多,譬如不是每個球員覺得自己可以討論更高水準的聯
    賽等等,他們評論的取向以及面向就會不同
    我覺得男籃狀況不像女籃一樣極度封閉,也因此我個人比較不視裕隆如同女籃某球隊為
    猛獸,當然這裡不代表有些事我是贊同他們的,我甚至也是反對的

    最後我是想說即使SBL不若國外職業聯盟,但竟然你們要以人家"職業聯盟"的走向以及辦法來發展
    SBL,給勞方(球員)一些"最基本"的權利總不能少吧,我看這次諸如球員工會之類的順便一起組織起來
    ,這種東西一開始通常也都是被資方某幾個大咖的操控,需要時間慢慢進化到他應有的功能,在台灣
    這種狀況更是明顯,早點組織起來我覺得亦是利大於弊

    另外要用人家職業聯盟下的規定,竟然已經制定球員薪資了,所以球員契約一塊是不是要順便制定,
    不然學人家搞什麼選秀,新秀約兩年等等,那之後呢?是不是詳細制定年約長度,重要的是不要到時候
    走完合約(無論新秀約或之後制訂的合約)人家要走又不給人家所謂的"轉隊同意書","離隊同意書"
    ,甚至什麼"幾人名單"也不該有吧?!

    某些人搞東搞西幾年了國際賽成績也不見增進,也不能再用"為了大環境"好這個理由吧?以上這些
    假如自己是球員做什麼感想?要比照人家職業聯賽選秀制度等等這些最基本該給球員的權利是不是
    也該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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