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難聽點這根本跟球員薪資結構還有貪不貪心沒關係,
舉例老鷹隊花一億美元去簽鷹王強森
天殺的都知道球團腦子有問題
以人氣跟數據來說他根本不值這價錢
這種虧本合約如果球團自已要簽
就別說球員貪心
你可以擺爛等明年選秀選好的新秀
每個球團都有這種共識鷹王這種能力的選手
薪資就不會這麼不符能力
再講難聽點球團你經營的好
像LBJ,,Wade,Bosh這些比鷹王人氣跟能力都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人
都會自願降價去你的球隊
球團不去想辦法搞整合
亂開價讓自已虧本
那是要開除你的球隊經理
而不是轉嫁要求在球員身上
99年都經歷過一次了居然還不怕
不是每個球員都像KB,LBJ.KD,DH之類的實力跟人氣兼具
那種球員才值2000萬美元的身價
不然在NBA裡
球隊不管戰績給一個人無限開火權跟控球權力
他要20+5+5+人數真的不在少數
如果每個都1000萬年薪起跳
你不倒我跟你信
像Arenas,614之類的球員
這孽不都是球團自已造的
是我就寧願放他走也不會用這種價錢簽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