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事論事來看,其實,你情我願上床也是會瘀青的,甚至包括刮痕,咬痕其實也不稀奇,要端看個人習慣而定,況且你要怎麼證明那個瘀青是被告用的?
要判定是否為強姦,最有力的依據乃是女性私處的傷痕,因為正常情況下,女性在遭受性侵時是不會分泌潤滑液體的,當然這也不是絕對,要裁定是否為強姦有著非常複雜的科學鑑定與案件模擬程序,而這些鑑定結果將會影響法官判決,也會詳細記載在判決書中,很遺憾,媒體們與被煽動的群眾們,對這種"官僚"的東西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倒是很好奇,如果今天被害者是印尼外勞男性,不知道會不會還這麼激憤與同情? 大家恐怕只會覺得好笑吧,噁! 雞姦耶,想不到有人對外勞屁股感興趣,哈哈哈...
外籍人士遭性侵事件曾出不窮,判決比這起事件更輕的也有,今天這起事件會有眾多人士如此激憤,是因為"對象是日本妹 + 媒體炒作" 我想男人們心中的想法是: "好好喔怎麼不是我,不對,可惡,夢想國度的正妹被欺負了,這真是可恥,我要英雄救美保護柔弱的櫻花妹(然後心目中就把那個妹的形象定為波多野結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