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一個笨問題想問:球員工會代表否決了資方終極提案假設是經由30位各球團代表經過投票「表決」後的結果這方式是很類似美國選總統的代議政治投票But...假設表決結果是17:13,表面上看起來是有明顯勝負但如果是交付全體球員表決,450位球員投出來的,一定是相同結果嗎?這13票背後代表的同意人數總和,搞不好是大於17票球團內部的否定總和不懂實際的操作為何,只是,個人真的很失望...